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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盘查“前科”也是一种侵权

(2010-10-09 11:24:22)
标签:

兰州警方

盘查犯罪前科

杂谈

分类: 时事乱弹

随意盘查“前科”也是一种侵权

 

据京华时报10月9日报道 兰州一位网友6日发帖求助,自称是两劳释放人员,每次到网吧刷二代身份证实名上网后都会有警察赶到盘查他,警察告诉他只要他用身份证上网警方就会接到报警。

对此,记者向兰州警方求证事实真相,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派出所值班民警确认了这一情况。民警说,只要“有前科”的人到网吧刷二代身份证实名上网,派出所的电脑里就会有提示,民警会赶到网吧对其进行盘查,“看他们有没有干违法乱纪的事,如果没有就让他们继续上网。”

笔者赞赏兰州警方的诚实,但是对于其答复意见又深感遗憾,因为兰州警方的诚实是建立在其根本没有认识到盘查行为本身的违法性。在警方看来,其及时盘查行为恰恰是其工作负责的表现。

有犯罪前科的人一旦服刑期满,就恢复了人身自由,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同样的权利。除非有法律对于其权利有限制性规定,任何机关、单位、团体就无权对其采取差别性待遇。作为执法机关的警方对此理由有清晰的认识,根据依法行政的原则,其对于有犯罪前科的人上网进行的“随意性”盘查,也就是一种侵权。

笔者也注意到,对于兰州警方的行为,舆论也给予了批评。但是批评意见多从有利于犯罪者回归社会的角度,主张对于“前科”者应该宽容,创造有利于“前科”人员回归社会的和谐环境。这种观点实际上仍然是居高临下的态度对待前科者,而没有看到前科者不受非法干扰是一种权利。兰州警方的行为不仅是一种“不当”,更是一种“不法”。

兰州警方的行为,实际上绝不是个案,警方的随意性执法,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笔者就经常注意到在北京西站,警察随意拦住一些民工模样的人,要求出示身份证件,进行盘问,而西装笔挺的人士则几乎没有这种“优厚待遇”。乖乖接受检查的农民工兄弟,也许自觉认为自己就是低人一等“二等公民”;也许是觉得服从远比辩理更符合自己的最佳利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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