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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习惯性违法很可怕

(2009-07-02 21:26:12)
标签:

枣阳法院

拍摄违法

拆迁

杂谈

分类: 法律视角

 

话说湖北省枣阳市法院偕同公安局、城管、消防支队等单位,共计一百多名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浩浩荡荡,前往一名为“财富小区”的社区维持秩序,以确保开发商枣阳市天行健置业有限公司当天开工。小区业主杨燕林、马耀军先后用摄像机,拍摄执法过程。于是被法院拘留。被拘留的理由是“非法用摄像机录制法院的执行活动”。事后,马耀军去找法院理论,该院名为田玉斌的院长告诉他“我可以摄你,你不能摄我”。还是这位田玉斌院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没规定说拍摄执法可以拘留,但“法院是习惯性这么做的”。

“我可以摄你,你不能摄我”。

虽然没规定说拍摄执法可以拘留,但“法院是习惯性这么做的”。

尽管是官场雷人月月报,雷人言语天天有,不过,对于司法机关的一任首长,如此肆无忌惮的说出如此“不法”的语言,还是让人震惊不已,感慨万千!

“我可以摄你,你不能摄我”,这话语洋溢着多少权势者的傲慢!

“法院是习惯性这么做的”,依法治国的原则,在这位院长大人的眼里,无疑是一句狗屁不值得空言!

在现代法治的理念下,公民的权利是法律保护的核心,没有法律的根据,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机关都无权限制、剥夺公民的自由、财产等基本权利。而司法机关的唯一宗旨,就是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然而,这位田玉斌院长作为司法机关的领导者的眼里,却丝毫没有法律的尊严所在,有的是对于自己权力的傲慢和专横。

我这样做了,这是我的习惯!

请不要在唱那些陈词滥调,说这为田玉斌院长的法治观念淡薄,这是太侮辱田大院长的智商了。我相信,我上面阐述的所谓依法治国理念,田院长非常清楚、明白。清楚明白了,却依然要违法,因为这是他的“习惯”,也是很多官员的习惯!早就习惯了对于权力的陶醉,早已习惯了为所欲为,早已习惯了法律是为老百姓制定的,早已习惯了我违法了不承担任何责任,却还一路升迁到司法机关的领导,并且还有可能继续生迁,因为他的荣华富贵、沉浮荣辱都不是老百姓决定的。

老百姓受侵害了,要找法院;法院也违法了,老百姓找谁?

法院的习惯行为法,真的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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