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的暴力与合法的诉求
(2008-07-03 14: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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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海袭警事件孔德峰律师公安杂谈 |
分类: 法律视角 |
非法的暴力与合法的诉求
7月1日,上海发生了一起极端恶性的袭警事件,袭警人叫杨佳,北京人。到目前为止,根据公布的消息,已经导致6名公安民警牺牲,3名公安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受伤。如此恶性的袭警行为,无疑是极端严重的犯罪行为。对此行为,当然应予严惩。但是,当袭警人进行周密筹划之时,对于自己即将面临的惩罚,想来已经非常清楚。换言之,他是“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拒之”了。对于犯罪无疑应该严厉惩罚,但是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及其他公权力机关,是否也应该反思,何以法律对于袭警者已经失去威慑力度,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是不是除了法律的惩罚之外,还需要公权力机关也需要认真对待自己的权力,不要过分的迷信权力的威严呢?
对于杨佳袭警的动机,据媒体引述知情人的透露,2007年10月国庆期间,杨佳到上海游玩期间曾租用当地一辆自行车代步,不料被闸北分局以涉嫌偷盗自行车名义审查。据了解,杨佳租用的自行车为“黑车”,是被人偷盗后转卖的车辆,作为一名普通租用者,杨佳与其并无瓜葛。
双方分歧却由此产生。在弄清真相之后,杨佳多次控告闸北分局,并提出行政赔偿,最初的金额为3万元人民币,未果。此后,双方在赔偿的具体金额上不断协商,闸北分局最后同意的金额为1.5万元,“可能是在态度上有一些不太好”,这位知情人说,这才引发“报复”动机。
如果上述报道属实,那么,杨佳袭警的行为固属于极端恶劣,但是,其原始的起因则包含了曾是合法的诉求。也正是合法的诉求被拒绝,并且公权力机关的某些人的“可能是在态度上有一些不太好”,才将本来通过合法途径可以化解的问题,演化成刀光血影的惨案。
笔者也曾经听朋友讲过一件刀光血影的故事:某地医院的医生,错误对一名儿童患者用药,导致该儿童耳聋。儿童的家长多次索赔无成,遂将医生和医院告上法院。但是地方太小了,医院和法院的关系似乎也太密切了。儿童的家长败诉了。孩子残疾,又为打官司搞的筋疲力尽的父亲,失去了对法律的信任。而医院一方似乎也低估了儿童父亲以命相搏的冲动。于是惨剧发生了,儿童的父亲持刀闯入医生的家中,医生被杀死了,医生的妻子也是重伤。当然杀人者受到了严惩。但是似乎这种严惩是很苍白无力的,因为杀人者已经预计到了自己行为的后果。
法学界曾经并且还在争论的一个问题是:法律的效力根源在那里?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效力的根源在于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强制力;一种观点则认为,法律的效力根源在于它的公平正义,在于被法律约束者的广泛接受。我承认,法律如果没有了强制力,就无法建立起它的尊严。但是,我也相信,只有公正的法律,公正的司法才令人敬畏。法律的效力不是绝对的,当人们对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感到失望之后,法律之外的解决方式就该登场了。我们可以指出这种法律之外的解决方式的非法性,我们可以谆谆教诲人们守法,但是,前提是法律能够公平合理的解决纠纷,承担起起应该扮演的解决纠纷的角色。
讨债公司是违法的,但是当很多债务无法通过法院的审判,甚至已经白纸黑字认定的债务,也无法通过法院来执行的时候,我们在谆谆教诲的告诫债权人不要找讨债公司的时候,所有的法制宣传都变成了苍白的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