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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德峰律师接受委托代理几米诉北京兴长信公司著作权纠纷案

(2007-09-19 16:32:54)
标签:

it/科技

著作权

网络

几米

漫画家

分类: 办案文集
     孔德峰律师受北京北京兴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参与几米诉北京兴长信公司著作权纠纷案的诉讼,该案最初由北京市朝阳法院受理,现已转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开庭时间初步确定10月10日。以下是中国法院网对此的报道。

漫画被网站擅自使用 漫画家几米索赔30万

作者:赵志雪  发布时间:2007-08-06 11:04:25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media/200708/06/63444.jpg

    资料图:几米漫画作品

    中国法院网讯   因发现自己的漫画作品被某网站擅自使用,供用户作为手机主题下载,著名的台湾漫画家几米日前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北京兴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院,提出索赔额30万元。记者上午获悉,该案已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

    几米本名廖福彬,其在递交法院的诉状中称,他所创作的《向左走、向右走》、《月亮忘记了》、《地下铁》、《照相本子》、《森林畅游》、《我只能为你画一张小卡片》、《遗失了一只猫》等绘画书籍,出版后深受读者欢迎。但是,他却发现,北京兴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原告同意,竟然在网站上擅自使用他上述作品中的内容供用户作为手机主题下载。

    几米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所拥有的著作权,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支付30万元赔偿金,并在侵权网站上刊登致歉声明,并支付聘请律师费和办案差旅费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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