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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之上》:《敖包相会》 引用两句算不算抄袭

(2007-07-02 10:30:15)
标签:

月亮之上

敖包相会

著作权

抄袭

剽窃

何沐阳

分类: 办案文集
 

 

2007年06月28日 15:56:22  来源:北京晚报

  

    《敖包相会》曲作者通福的女儿色日玛及其律师昨天(27日)下午在北京海淀法院法庭上,用笔记本电脑播放了流行歌曲《月亮之上》中的蒙语长调,那似曾相识的悠扬韵律令一位陪审员下意识地用力挥了一下手臂。“听着像!”旁听席上还有人小声说。而巧合的是,据色日玛说,这段蒙语的意思正是“十五的月亮……”和《敖包相会》中一段相同曲调的汉语歌词一模一样。

 

    为证明《月亮之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色日玛和《敖包相会》词作者马拉沁夫的律师向法庭提交了13份证据,并提出补充一证人证言,可证明《敖包相会》是原创。而去4月,原告发现音乐CD《凤凰传奇——月亮之上》主打歌曲《月亮之上》的词曲作者何沐阳,未经许可,未向他们支付报酬,便擅自使用《敖包相会》的一段词曲。记者听到,原告当庭播放的涉及侵权的一小段曲子在《月亮之上》的中间,“他用了我们4句话中的两句,即其中50%放在他歌里用了。”两位原告认为,何沐阳及CD的出品、出版和销售商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包括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的权利等,从而要求四被告立即停售该CD,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等。

 

    被告《月亮之上》的词曲作者何沐阳的代理人说,何沐阳是独立创作。现已请中国音乐学院和中央音乐学院教授等,就《月亮之上》是否侵权进行鉴定,一周后可拿到结果。另3个被告《月亮之上》的制作者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影音电器有限公司、出版者广东音像出版社和销售者北京华视伟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孔律师认为,作品涉及的蒙古长调是否属公有领域尚不确定,即使不属于,也是合理使用。法律对合理使用有规定:为说明某问题而适当引用不构成侵权,而《月亮之上》是为表达草原情怀而引用,且引用比例很小,仅6节以下,而一般8节以上才涉及侵权,另外60多句词中仅两句涉及侵权。

 

    对于被告称《敖包相会》词作者还有海默等人、共有作者不能仅其中一人主张权利的说法,色日玛愤然说,马拉沁夫小说《科尔沁草原上的人们》是1951年写的,第2年以此改编的剧本《草原上的人们》里就有这段词。歌词是马拉沁夫独创的,但他没改过剧本,由不懂蒙语的海默帮忙改编,达木琳当翻译,剧本上才出现了3个署名。因情绪激动,色日玛突感心脏不适,在法官宣布休庭后被搀出休息,庭审改日。

 

    “《月亮之上》中那两句蒙语长调即使稍作改动,让人一听还是立即想到《敖包相会》。觉得焦点就是引用多少算是抄袭。”一位旁听者庭后说。

 

    记者向被告方询问《月亮之上》因盛传抄袭英国组合Blue的旧作《All-Rise》而无缘春晚之事,其代理人表示“那是瞎说,与本案无关。要是侵权,英国那边来告呀。”(记者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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