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奈保尔家书》,是一种偶遇。而且一旦遇上,便欲罢不能。
但我确定,这不是奈保尔的魅力,而是家书的魅力。
我也是翻开书之后,才知道原来他还是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但这本《家书》则是其年轻时候,远赴牛津求学时与家人的书信集。当时他不过十八岁左右便远赴重洋,有初次闯世界的兴奋,也有喧闹之后的寂寞难耐。书信本身并没有太多花哨的词汇,也不会遣词造句。这才是真正的情感,就像行书第一的《祭侄文稿》,字迹删减涂抹之间,正是真情实意之处。
读至一半,我问媳妇:你又给老爸老妈写过信吗?
“有啊。”然后陷入回忆,“那是上大学一二年级的时候的事了”。
“我却没有,我怎么都没有给爸妈写过信呢?”我若有所失地疑问着。
是的,那个时候我也在通书信,同高中时代的几个玩得好的同学,经常写的好像是在新乡和大连求学的两位朋友。我们经常会互相说一些自己所做所想的事情。只是,我怎么就没有想起来给爸妈也来一封呢?也许,那个时候的我,还沉浸在终于不在爸妈的“监视”之下,可以随意撒欢任性的“狂欢”时期吧。不管怎么说,爸妈被我抛之脑后。
但这也让我与家书无缘了。因为似乎大二写信就少了,朋友都先后有了手机,书信作为一种沟通方式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可是,我会自责,尤其是在看到别人的家书的时候,我会诧异自己在做什么?爸妈也许也会像奈保尔的爸妈那样,每日担心着远游在外的儿子,只是每次仓促的电话中,星星点点地讲述一下自己的情况,可能都没来得及展开,便匆匆挂断了。
我回忆不起那些年电话里的信息,也无从翻看,就像失忆了一样。徒剩下悔不当初的愁怨。
如果有家书,我或许会把那些年的那些事连成串,但我知道,这是我的一个不能成行的如果,那些年注定了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孤立地缀在回忆的夜空里。
—— 成文于201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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