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会冲法官发火?只因一最不要脸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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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会冲法官发火?只因一最不要脸的开发商
昨天接到法官电话,主要沟通一个三四个月前检察院再次抗诉的民事案件,该案件此前一直在调解中。法官这次主动打电话来,是问我的当事人为何不接受调解条件。
“……(作为原告的开发商)人家给你们这么大的让步,你们居然还不接受?!”
听到这话,我突然冲法官发火了,这是我10余年来第一次敢冲法官发火。
这是我在律师执业生涯中所见过的最不要脸的开发商:自己没有土地,借用一个国有企业的划拨地盖房子;五证全无就当作商品房卖出去,签合同时承诺按揭贷款,无法兑现后竟以违约起诉了业主。
四年前,众业主拿着法院的传票找到我,情绪激动,因为这是六层居民楼而三四层住户竟会严重漏雨、渗水,多次反映开发商置之不理。
接受委托后,我查阅档案结果竟难以置信:规划局没有规划,该开发商居然还伪造了和业主的合同书备案,合同备案的时间比实际交易提前了近一年,备案合同价格比其实际出售的价格低近40%,房管局给办出了其借用土地单位房改房的产权证!他们已经收取维修基金但根本就没有开户。
其行为是否欺诈?该备案行为如何定性?我们及时向主审法官提交了调取材料并提起了反诉。
诉讼程序进展缓慢,一审结果为业主全线败诉。
原审法官支持其无理诉求也不意外,但意外的是业主多年来申诉居然没有司法部门介入调查不正常的内幕。
一审判决后,广大业主对诉讼结果很是失望,随即向检察机关反映了案件情况,市检察院民行处审查后认为法院判决错误明显,很快提起了抗诉。
业主们满怀信心期待的结果依旧是维持原判,上诉后再次维持。
该案件随后引起政法委的注意,审查后建议检察机关再次抗诉。
抗诉数月后,我接到了法官认为房价涨的多了而业主们“占了便宜还卖乖”的电话,仍暗示要维持原判。
该开发商可谓神通广大,因为法院每审必支持他们的要求。我从此案2006年6月开始介入代理至今,也开始迷茫了:写在纸上的法律条文为何如此苍白无力?!
也许,我不该冲法官发火,不该情绪化办理案件,但实难忍受对法律的曲解和有关部门一直对无良开发商的一再纵容。
我发火了,但自知于事无补,或反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