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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较为合理

(2009-08-28 03:54:04)
标签:

杂谈

分类: 法治时评
商品房销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较为合理
 
 据悉,《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于8月25日进行修订,今后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能避开说不清楚容易发生争议的公摊面积,防止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赚取更多利润。购房人可以更容易了解房屋单价和真实面积。(8月25日《中国新闻网》)
    一直以来,我们买房都买的均为建筑面积,而对公摊面积和套内使用面积的区分往往没有明确的标准,以至于普通购房者对自己房屋面积大小无从估计,所以也很少有人拿公摊面积和开发商发生争执的。何况房产证上关于面积的数字政府部门核定的,房产流通环节的面积也只能依据政府确定的标准。
规定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可以让购房人更容易了解房屋单价和真实面积,可以避开说不清楚容易发生争议的公摊面积。至少,业主可以直观感受自己的房子究竟有多大。
  有人说,这个新规仅仅是一种数学计算方式的转换,按何标准计价并不会对开发商的成本核算缠上任何控制,相反会引起开发商追求套内面积的增加而忽视了公共位置的保证。故“按套内面积销售虽然单价会上涨,但每套房屋的总价变化不会太大”。该说法类似于“朝三暮四”的典故
事实上,新规的计算方式的改变并非是对价格的调整,只是更准确地告知和保护了购房者的权益,限制了开发商做小手脚的冲动,相比而言还是较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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