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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把违章建筑物当作“商品房”卖的开发商吗?

(2009-08-27 01:48:54)
标签:

房产

违章建筑

商品房

郑州

市康华公司

见过把违章建筑物当作“商品房”卖的开发商吗?
 
 有如此神通的开发商,自然有如此亲密的楼房
 
一开发商委实神通广大:首先把违章建筑物当作“商品房”出售,在房管局对该套房产备案的合同竟是购房人名义与另一单位签订的协议,该备案合同的交易价格远远低于开发商实际出售时所签合同的价格,开发商顺利办出产权证,然后起诉了有拖欠余款的业主。
对于类似“小姐”索要嫖资的诉讼,法院的判决更是没有悬念,以维护交易的稳定性的理由全额支持了开发商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民行部门经审查后提起抗诉,认为应先确定开发商行为性质为基础来确定案件的结果,而再审法院认为该行为性质与实际交易无关维持原判。
这不是房产界的天方夜谭,而是我代理的数个真实案例,开放商为郑州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理法院为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
 
历史遗留问题:开发商利用国有企业闲置地建房
 
郑州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华公司)与郑州市轻工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轻工公司)于2001年4月8日签订的联建协议及2001年4月15日的补充协议,其意图是利用郑州市轻工实业总公司闲置的土地进行开发。康华公司在土地未过户的情况下兴建“康华苑”小区直至完工,自然也无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房产开发的必备审批证件。随后自2002年以来开始以“商品房”的名义进行宣传、销售,与购房者签订了《康华苑商品住宅楼认购契约》,并与部分业主签订了银行按揭的协议。
 
开放商果然神通广大:在房管局用假合同备案也能办理产权证
 
因开发商起诉了有拖欠余款的业主,业主们经查询房产档案发现,在房管局备案的合同居然是他们与没有买卖关系的另一公司(轻工公司)所签,而且该住宅小区规划局并没有规划、土地使用性质目前仍然是划拨用地!业主所购买的 “商品房”实际上是在国有土地上的违章建筑物。
该批房屋的产权证究竟是如何顺利办出的呢?目前还是一个无法揭开的谜底。
显然,康华公司开发“商品房”手续不完备,质量也不合格,导致业主们不能实现其购买商品房的合同目的。
不过,开发商在房管局一路绿灯,人民法院同样也不例外,提起反诉的业主全部败诉,这也是我在律师从业以来最为惨痛的滑铁卢之战。
 
开发商再度起诉业主,依旧是没有悬念的结果?!
 
近日,开发商再度在郑州市管城区法院起诉了一仍拖欠其部分房款的业主,根据一个法院不会出现两份相互矛盾的判决之基本原理,被告也许注定了这场诉讼的败局命运。
不甘认命的业主依旧聘我作为他的代理律师,他的愿望不是为了赖账,而是为了让开发商和法院再面对一次法律的煎熬。
 
花絮:已决案件的执行同样阴阳两重天
 
康华公司售房时,向业主收取了维修基金及土地受益金,因业主们没有拿到收取维修基金及土地受益金的房管部门和土地部门出具的正式收据,在房管部门和土地部门也没有查询到相应的记录或档案。于是,被告提起的反诉请求中包括了判令被反诉人退还非法收取维修基金及土地受益金,该项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而在已结诉讼中强制执行时执行法官却不处理维修基金及土地受益金,反而强制执行了判决房款。
据悉,政法委已经对已结案件已正式开始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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