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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岁的学生意味着什么?

(2009-07-18 04:43:53)
标签:

信用卡

还款来源

发卡

银监会新规

18岁

民事行为能力

财经

分类: 法治时评

年满18岁的学生意味着什么?

 

年满18岁的学生意味着什么?

 

昨日,银监会给银行下发通知: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卡,给已满18岁的学生发卡,要经由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

近几年,银行对没有固定收入的学生滥发信用卡,导致了信用卡业务不良率激增,银监会新规的目的应该是对这种滥发信用卡行为的控制,以避免不必要的业务不良现象。

但是,此新规透露出了一个让我吃惊的信息:原来银行一直在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卡!

18岁,法律上的意义是界定成年与否的年龄,准确地讲是“18周岁”。而对于商业银行这样的经营机构,对其经营的对象首先应考察是否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未满18岁的未成年,除非有明确的证明和担保,都不宜让他们成为商业经营活动的主体之一,即银行本不该向他们发行信用卡的。

可是,已满18岁的学生意味着什么呢?

近年来,笔者参与处理多起信用卡持有人为学生的因信誉不良而引发的民事、乃至刑事案件,其中一个大学班级近50人,入学时就“一人发了一张”某银行的信用卡,并告知如果达不到一定的使用次数还要缴纳年费。第二个学期初,班内一女生经不起诱惑加入了一个传销组织,把全班同学的信用卡全部借走并足额透支,直至临近毕业,银行才开始处理该起业务,每张卡上的滞纳金已经达数万元,该女生也因此被警方带走而很多学生从此背上了信誉不良的记录。

已满18岁的学生,虽然没有稳定的收入但法律上已经属于成年人,如果其父母不提供担保也不能必然成为第二还款来源方。所以,银监会的新规存在法律上的漏洞。

信用卡的使用,确实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方便,但对于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没有稳定的收入的学生而言,没有偿还能力应为银行事先明知,即使出现无力还款现象,银行是否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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