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铐律师的法官,唤起公众开始关注律师的执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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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铐律师的法官,唤起公众开始关注律师的执业状态
7月10日,云南澄江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洪猛,因律师在庭审中没有顺从的意愿,竟被当场叫来法警铐在法院篮球架上晒太阳40分钟左右。
当事法官也许只是一时冲动,当事律师也许和我一样,往往会因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利益与法官较真,“不识时务”而惹怒了法官。
惹怒了法官会有两个后果,一是让双方观点的冲突现场升级至“更具可观赏性”,一是审理案件的本身偏离了法律的轨道,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威胁。
敢于铐律师的法官首先选择了前者,他表演得很艺术,既不像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一怒之下将律师逐出法庭,也没有如天津某法院立案庭法官对律师潇洒地挥起老拳,他只是让书记员叫法警把他铐了起来。
我在庆幸被铐的不是我之余,更担心对涉及的案件会不会同样被法官的怒火烤焦。这样的结果会更艺术,而当事人将要面对的,是漫长而无助的维权程序。
冲动是魔鬼,而魔鬼的性格和举动往往来源于潜意识和行业规则,律师被铐在法院篮球架上是必然中的偶然。
闻讯赶来的该法院副院长洪家敬做了初步的结论:“事件主要责任在法官,法官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没有按法律程序办……”。
其言外之意,无非是在责怪当事法官太冲动了,连完善手续都等不及,手续完善了不同样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而无懈可击了吗?!
我在由衷感谢当事法官冲动以外,也想请教一下洪家敬副院长:到底有没有法官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法律程序呢?!
有这样一个法盲的副院长,也难免会有对律师如洪水猛兽的法官洪猛,也难免会有不知其法定职责而为虎作伥的书记员和法警。
法官洪猛,也许诚如其副院长的打圆场之言:“这个法官性子急、案子多,压力大……。”性子急、案子多,那么接触律师的机会也比较多,能敢于把曾经有过十年法官职业经历的律师随意铐起来,其他普通律师早已被其玩弄于股掌之间了,因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哪!
一个缺乏理智和法律观念的法官,案子越多,恐怕作孽越多罢!
抛开法官洪猛的过激行为,日常在法庭上遭到法官训斥的律师随处可见。事实上,法官在法庭上训斥并不针对律师,也许是发泄自己的无奈,也许是对法律的嘲弄。
同法官的审判权一样,律师的代理或辩护权来自法律的赋予或授权,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也并非律师个人的观点。法官训斥或教训律师,事实上是剥夺和侵犯了被告人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不仅仅法官,就连新近出现的人民陪审员对当事人及律师很快就学会了声色俱厉,你发言的内容他不爱听,他们就毫不留情打断,如果内容没有问题,他们就会说你在不该发言的时间发言。
总之,在法庭上没有足够的技巧你很难充分发表观点。
即使你充分发表了,有人听你说话吗?
一次,我代理了一个在本地中院的二审案件,审判长开庭前很严肃地宣布了法庭纪律后,就开始不停接电话,随后两个审判员就因故出去了,能坚守岗位的,只有书记员。
一个半小时后,审判长现身法庭,责问书记员为什么还没有结束。
其实,刚刚到了我发表代理意见的程序。
成律师,你说一下要点就行了,庭后提交代理词吧。
对我这样客气,我只好应诺,但不免展开多说几句。
重复的就不要再说了!都十几分钟了……
我必需捍卫我说话的权力,虽然我说的不一定正确。
我不软不硬地回敬了一句。
我就不相信,在法定审理的阶段,法官还心不在焉,庭下还会认真研究我的代理词?
庭上法官的审判态度及律师说话的权力问题,实际上就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问题。
关于律师和法官的微妙关系,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在一直争论不休。事实上,我国当前体制下,法官永远居于主导地位。
律师职业做好,首先要自重和自爱,其次要要有娴熟的业务功底和技巧。这样的律师即使被铐在法院篮球架上,也自然会有人主动给你打开。否则,就有可能断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甚至被人唾弃。
看到关于云南澄江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洪猛铐律师的新闻,我首先从内心深处向被铐的律师同行致敬,同时由衷感谢法官洪猛:也许对他来说仅仅是随意的一铐而无任何顾忌,但他的行为将唤起广大公众对律师权利的关注,同时也引起了全体律师同仁的反思。
当前律师行业的生存状态,其实并不单单是法官可以随意铐在法院篮球架上那样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