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常常厌倦现在,只是因为我们遗失了过去。所以,才会怀念。但怀念好像从来都比消失慢了几个拍子。
我时常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回到自己已过的二十多年中的哪个阶段。这个问题我问过自己很多次,但每次都放佛是刚听到一个新的问题,会想很久,把自己那么丁点儿可怜的历史从头到尾地再折腾一遍。然后再给出那个没有丝毫创意的答案:不知道。
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但我清楚之所以会问自己这样的一个问题,是因为怀念,对过去美好的怀念。昨天和一个同学一起回湖滨,路过家属楼时闻到了很浓重的炒菜的香味,很家常的感觉。身旁的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叹着:“好怀念的味道。”她说,小的时候学游泳,每天近中午时就会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那时候正值夏天,家家户户都把里层的木门敞开着只留着外面的铁门,从一楼到六楼,饭菜的香味就那样从每扇门后飘出来,弥漫在整个楼道里。她说那是她最怀念的味道,也是她最怀念的感觉。于是,在那一瞬间,一些已经逝去了的画面在我的心里慢慢浮凸..
还记得十几年前党校大院里的那片葡萄藤,夏日的酷暑中,我们一起举着竹竿打葡萄,被打下来的葡萄滚得满地都是,我们就争着抢着的往自己的大茶杯里塞。还记得我们比赛吹泡泡,一连几次我的都没有你们的大,一气之下我就把泡泡糖整个的咽了下去。还记得春游时我们一起在山顶大声的唱歌,快乐的差点儿没从山上跳下去。还记得我们一帮人躲在屋子里看漫画下游戏棋,一起傻了吧唧地大笑,一起骑自行车去郊区的批发市场买奖品。还记得为了排球赛,我们没日没夜地训练,伴随着笑声和泪水。还记得每晚发加餐的时候,我们像一群难民一样为几块儿糕点疯狂…
大抵是在高中语文课本上,我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大概意思是过去的回忆是明亮的珍珠,把它们穿成一串,用以照亮现在和将来。当时很喜欢这句话,盯着它思索了很久,但也许那个时候还太过年轻,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失去了什么,也没有意识到回忆的珍贵与美好。一晃四五年过去了,跨过了二十岁的门槛,并终于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台灯柔和的光晕下,开始意识到一路走来遗失了什么,伸出手想哪怕只是在轻轻地碰触一下却也发现是不可能的。于是告诉自己,它们仍然静静地躺在你心底的某个地方,并持续不断地散发出澄澈的光。
珍惜这个词,是注定属于过去的。虽然我们总是在一遍又一遍地告诫自己,过去的已经过去,要好好珍惜现在和未来。但实际上对于现在和未来我们更多的是在负责,在尽自己该履行的责任,只有当现在的一切成了再也不可逆转的过去时,我们才开始珍惜。这听起来像是一个悖论,我们拼了命地想珍惜现在,却发现不过是在珍惜着过去。正在发生的是即将过去的,即将过去的是注定会成为我们要去珍惜的,美丽回忆。
另:这篇小札记是上个月写的,因事情较多当时忘记发上来,等想起来时发现已经是“人间四月天”了。之前曾对人说过会保持一个月一篇的进度,所以特此补上算三月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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