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加分”就是取消“特权”
(2013-07-24 12: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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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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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徽一直在不断削减本省公务员招录照顾加分政策,缩小加分人员范围,到今年所有的可加分特殊群体的相关加分政策均已取消。(6月25日《人民日报》)
与湖北钟祥考生家长强加在“公平”上的作弊要求一样,被视为公平公正选用人才的公务员考试,近年来也有了越来越多的“附加值”。加分让考试日趋变形,有的因加分逆转了进入面试的机遇,有的因加分最终左右了是否录取的结果。安徽省取消全部加分,还原了考试本来的功能,是彰显考试本质的正确选择。
原本直接可信的考试,之所以加分和设限,最初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想弥补考试不能解决的问题,比喻岗位需要有基层工作经验,就给这类人加分;二是想给与招考岗位关联度较远的人员设置门槛,就提出限制条件。如果完全是因为用人单位和岗位所需,这样做,无疑会提高招考人员的质量,并增强与岗位的匹配性。
但随着社会风气日渐式微,特别是市场经济的不利影响,考试逐渐偏离了良好的出发点,加分和限制条件成了满足一部分人特殊诉求的手段。如干部子女加分,系统内子女加分等。
“取消加分”成了普通阶层人员获取公平竞争的强烈诉求,顺应了公平公正的要求,但利益受损者不会因此而心悦诚服,就像钟祥高考一样,严肃考纪,制止作弊,反而成为群起攻击的目标。有必要给“取消加分”以说法。
首先,考试的本质就是检测考生作为公务员在文化理论方面的知识水平,以成绩来评判,不应该有其它因素干扰或者影响这个目的。比如,在成绩面前,我们计较是不是全日制学历,显然是舍本求末。
其次,许多加分或限制因素可以在招考程序的其它环节予以考虑。比如说基层工作因素,可以在报名时审查把关,先进奖励可以在考试环节予以确认,书面考试无法检测出来的素质,在面试中可以得到检测。
第三,有些加分和限制性条件,完全是特殊群体的利益表达,与岗位没有任何关联度,本来不应该特别对待,就像考试不准作弊一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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