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临时工”的另一种滥用
(2013-07-19 1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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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评系列 |
一篇鞭策官员的文章,习惯性拿“临时工”说事,流露出论者对这一群体的不敬,这种隐性人格伤害并非个别,不可置之不理。
“临时工”被污化,与“教师”、“医生”、“专家”等被污化不一样。后者本身是社会地位、社会美誉度较高的角色,之所以被污化,主要是因为这类角色本身的问题所造成。而“临时工”身份卑微,他们从事的是许多人所不愿从事的工作,有的具有人生和声誉双重风险,更需要被认可和保护。令人回味的是,网络一有负面公共事件,只要主角身份没挑明,并不知情的网友都会说,这一定是“临时工”干的。
我在一个新单位供职半年,特意观察本栋大楼里着统一制服的保洁员。且不说他们上班准时、职责清楚、工作到位,只说几件小事。
有一次,听到领班对一名保洁员说:“今天要扣你钱。”被扣款的保洁员事后回答我的疑惑,说扣钱是“因为楼上的保洁员做完了事,下来和我说了几句话”;另一次,看到一名保洁员在自己动手修理拖把,我说:“你不晓得去换一把。”保洁员告诉我:“这拖把不知被哪个科室的干部用坏了,班头要我找到弄坏的人去赔,我到哪儿找,我不修好,就得赔。”
记得一名秦姓保洁员,在责任区域保洁之后,总帮助一个比较忙的干部顺便打扫办公室,还不能让领班看到,看到后就要罚款。春节后,我没见她。她同事说,秦姓保洁员脚扭伤了,很想保留这份工作的她,满足严格的工作要求有困难,只好辞职了。
当我把这些事说给妻子听,她告诉我,他们单位两个临时工也蛮讨人喜欢,每月只拿一千多元,每天却是乐呵呵地干活,干完份内的干份外的,双休日和长假,也没谁规定,她们把单位的花啊草啊当家里的一样护理。
这些“临时工”并非有些人想象是出来混饭的。相反,有些单位正式员工养尊处优,很多正常工作依懒“临时工”,他们平时花你最少的成本,出了事多被廉价送“瘟神”。其实有些事是供职单位的管理问题,但没见哪个单位反求诸已,少见给“临时工”什么呵护。
明明是社会运转不可或缺的群体,却很难实质进入法律已经定义的角色,并享受同工同酬待遇。人社部不承认有“临时工”,正确而冰冷的解释,再添这个群体的无奈。以矮化“临时工”的代价警醒不尽职的官员,有悖于当前正在大力提倡的群众观点。“临时工”怎么也属于群众的一部分,他们为何不能获得官方的正眼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