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决”诚可贵,价值并不高
(2012-02-27 21: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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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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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被否决的口岸局局长人选梁兆雄个人怎么样不说,在当前选举与表决仍以“一直通过”或者“全票当选”为正态的语境下,29项提名中唯一的否决,与其说是新闻,不如说是立法机关权威的一次彰显。
如果否决成了常态而不成新闻,那些不管是组织行为的“空降”还是某些人脉关系导演的“穿越”,都将受到选民和立法机关特别审视,任命公信度将随之提升,用人不正之风也会受到扼制,人大被“忽略”有可能迎刃而解。
在珠海人大的否决面前,是否有更多的人大该汗颜。因为有越来越多的候任官员并未被投票人真正认识,甚至不乏有官员明显带病进入程序,在组织意图和有力驾驭下披荆斩棘,坚定成长,被否决纯属意外。
从法理上讲,人大否决市长提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提名方要越来越适应这种“游戏”才行。不论是市长提名,还是党委研究,都不过是一个环节,提名不等于任命。假使梁兆雄这次被通过,尽管不会成为新闻,却是人大任免机制的一次自我暗伤,相当于饮鸩止渴。
但是,珠海人大的否决并不是我期待的民主标本。人选不善语言表达只是一个人的表象,投票人不了解人选情况并非干部个人原因,这样的理由疑似王顾左右而言它。把决定人事任免的因素归结到近似皮毛的程度,有损人大行使任免权的严肃。从逻辑上讲,如此否决有可能是对一个好干部的扼杀。
说否决比通过更重要,并不认为否决天然合理。我国的政治构架本来讲究效率体现统一意志,难得一次任命,提名方与任免方有更多的共识岂不更好。我赞成依法理性的否决,反对盲目服从的通过。
我不大同意对这次任命流产持“忽略说”和“沟通说”,自然也不认为仅从程序上形式上来亡羊补牢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考核提名方和任免方都应该反省,干部德才标准是不是心中的准绳,对为民选官的神圣职责是否保有一种虔诚。
我无法从珠海人大否决中感受到权力制衡的快感,因为它缺乏一种价值互动与磨合。只有坚定不移地加快民主政治建设,让考核提名和任免各方都有相同的选人价值取向,并且把这种价值取向内化为干部本人的价值追求,在此基础上,不论“通过”或者“否决”都有价值,都值得尊重。
材料引用:http://news.qq.com/a/20120225/000815.htm?pgv_ref=a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