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飙车案受害方凭什么如此“低调”?
(2009-05-24 21: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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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飙车低调父母谭卓杭州杂谈 |
分类: 时评系列 |
“5·7”杭州飙车案发生后,人们叹息执法公正借助汹湧的舆论诘问得以实现。另外,受害人谭卓父母的情绪相当克制,他们给予了肇事者胡斌父母最大的礼貌。与很多不幸事件的冲突双方动辄剑拔弩张不同,飙车案后续这一“和谐景观”让人们特别注目。
回想起来,如果没有那篇著名的帖子引爆网络舆论,如果没有交警部门“欺实马”的轻率表态,如果没有民众追踪权钱左右事件进展的舆情高涨,事情会是什么走向?受害人父亲还会说“闹是没有用的”么?
从媒体上知道,谭卓父亲本来是个比较低调的人。没有上述“如果”,他也许会冷静对待儿子死于非命,但这只能是一种假设。以目前社会生态来惴度,一件人命官司,如果受害方“不作为”,很难说会自然而然走向公正解决之路。两个月前,在华中科大所谓的“情侣坠楼”事件中,那个女生被男同学掐死后,其父母除了悲痛欲绝,对肇事者家庭和警方算得上低调和配合,始终没有提任何要求,至少没有为难对方。校方和警方曾表态要给受害方公正合理解决的承诺信誓旦旦,但受害者父母至今没有得到肇事者父母的当面道歉,更谈不上对方有什么象征性(哪所是一拧水果)的精神安慰。与飙车案不同的是,肇事者自杀了,且肇事者家庭的经济环境与条件比较差,但这都构不成肇事者父母在一个深夜不辞而别溜之大吉的理由。甚至,如果没有死者父亲和同学利用校内网披露女生被害真相,一个优秀自重却再也无法自辩的女孩,在肇事者自杀前的精心编排下,几乎被娱乐化的媒体草率地淹没在脏水之中。这难道就是“低调”的回报?
不一样的是,胡斌父母在事后说“我们没有把儿子教育好”,能够勇敢地参加死者追悼会,这不管是出于本能还是出于某种压力,终究是对死者家庭不可多得的抚慰,是对肇事者在撞死人后麻木表现最直接的弥补。令我们感动的是谭卓父母深明大义,他们为了防止胡斌父母受到攻击,在追悼现场有意隐瞒他们身份。双方在律师的帮助和警方的鉴证下,达成了113万元的赔偿协议。在媒体关注下,终于没有让金钱与权力露出狰狞的嘴脸。如果没有社会正义较量潜在邪恶为前奏,那足以证明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成熟的社会,我们的公民是理性的公民。可惜,事件初始,传出了令警方事后羞愧的“70码”,肇事者母亲在现场打很长时间的手机,肇事者没有及时被刑拘等聚合百姓不良情绪的信息。
灾难检验社会精神和公民素养。如果说汶川地震后,中华民族充分展示了大爱和至善,但在平时的偶发事件和纠纷中,利益双方的面对与取舍,却多显民族的劣根性。前者固然得益于政府的示范和引导,但后者却更能检验公民的文化自觉与真实本色。
笔者最近见到这样一件事,一小轿车违规把自行车撞倒,骑车者见双方并没有大碍,起身准备走人,可轿车主见对方是一平常弱女,反而气壮如牛,下车怒斥骑车人拦了他的路,弱女无奈之下,叫来家里的“狠人”,最终也用强硬方式让有过错的司机掏钱体检了被撞者身体并道歉。这种“高调”解决纠纷的背后,实际上潜伏着这样一个市井规则:不管有理无理,“找人摆平”与“把事搞大”是常规武器,以攻为守,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什么法制、公正,都不在话下。
我们不反对人们洁身自好,但不主张一味克已与自律。因为这样会宠坏一些没有被宠素质的人,因为高尚与善良也能泯灭人们的良知和理性。所以,我在欣赏谭卓父母低调的同时,更为他们的原则与立场心生敬意。其父开始就对“70码”持怀疑态度,他们疾口否认与对方签订113万元的赔偿协议是封口费,反对用钱买刑,企望后面的庭审会有一个公正的裁定。受害方的公民权利意识,使“低调”具有较高的含金量,更是值得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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