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事件的要害是公权力变成“暗器”
(2009-05-13 18: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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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器公权力罗彩霞杂谈 |
分类: 时评系列 |
邵东县公安局原政委女儿顶替同学罗彩霞上大学,有人说这是一种权力通吃,我不敢苟同。因为这位政委只是一个科级干部,充其量是一个县级政府重要部门的主要领导,对于跨行业跨层级跨区域违纪违法作案,从行政构架和权力关系来看,这位政委还说不上到了利用权力强令别人怎样的地步。
要摆平除本部门(公安)之外的邵东一中、县教育局,幕后必然是部门之间相对平等的权力交易,也可能是期货的。能够搞掂省招办和外省大学,这才是他的本事和精彩之处。公安局政委的职权,没有什么依据可以对其它行业与领地发号施令,有的只是国人都知道的行业特权。所以,认为在还罗彩霞公道之外反思权力,提出“建立和完善制度”,有隔靴搔痒之嫌。
在高考招生这个问题上,部门行业之间或者个人与组织之间的权力关系是非常清楚的,问题是这位政委有能耐把手中的权力放大,射程放远。关键在于策划于密室运作于地下,使一颗小小的子弹穿透五层装甲,定向击中目标后无烟无火。这相当于一枚“暗器”。暗器是什么?是使英雄豪杰落败的致命武器,是巨轮面前的水下鱼雷。我们国家现行法律制度,防明的还防不过来,防暗器还差得远呢。
事实上,社会生活中的公权力,其威信与震慑力似乎正在削减。为什么有那么多无理上访或缠访?为什么各地钉子户牛皮哄哄,少有对政府的尊重?除了政府有些畏惧糟糕的社会生态,主要因为人们不是以前那样容易在公权力面前称臣了。这与其说是社会进步,不如说也是公权力的沦陷。
如果私利与公权力有染,那权力主体往往就不会是省油的灯了。除非居高临下,势不可挡,一般都得要经过转换升级,变成暗器,才能精确制导,命中目标。防暗器,就不是当下“建立和完善制度”所能完全解决的了,还要靠信仰、道德和社会价值观等方面的手段才能解决。要不然,我们永远会在“严肃查处”上原地踏步,每个战术行动都是可圈可点的,但每次杀鸡不一定儆得住猴却是一定的。
记得有个小品曾调侃不同权力的妙用:等外爸爸找路子,三等爸爸写条子,二等爸爸打电话,一等爸爸笑哈哈。有杀伤力的权力主体一般不需言传,只可意会,明烧栈道,暗渡陈仓。让公权力变成了暗器,既可以游离于任何制度之外,又可以不露声色地冲破重重屏障。过去的敌人试图使用“糖衣裹着的炮弹”打倒我们,现在的腐败分子总是把明枪亮剑变成暗器异物谋取私利。
曾经有孙志刚事件,推动某种国家求助制度的重建。眼下,众多调查组兵临城下,为罗彩霞事件捉拿几个替罪糕羊也不是什么难事。由此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我们也可以有所期待。但侦破"暗器"轨迹、证实“暗器”危害和防止“暗器”攻击,却不能毕其功于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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