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制不要鞭子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
马跃成
最近这些年党风、政风问题不少,各类事故连续不断。中央政府隆重推出问责制,意在狠抓猛打当官不作为的官僚作风,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路线。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但是,最近问题官员复出事件,甚至升职事件频频曝光,引起社会广泛质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干活就难免犯错误,干活越多、错误也就越多。因此既要区分工作失误,还是工作失职,既要保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又不能放任当权者为所欲为的行为。
最近复出的官员,处分时各有各的问题,现在重新启用又找了各种各样的理由。那么这些个过程是不是像质检总局在回应鲍俊凯事件时所说的,完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政干部任用的有关条例呢?
信息这么发达,事情就在这摆着,人们自有公论。我们不多作评论,就把这段时间的复出事件做个简单的盘点吧。
一、 去年9月11日,三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事件曝光。时任质检总局局长的李
长江也已因三鹿事件引咎辞职,鲍俊凯任质检总局食品监管司副司长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鲍俊凯于去年年底来到安徽任职,目前的行政级别为正厅级,较其在质检总局时升了半级。
二、因三鹿事件,今年3月,河北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给予河北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记过的行政处分,但早在去年11月,刘大群就已从河北农业厅调任邢台市担任市委副书记,并在今年1月当选邢台市市长。
三、原辽宁省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因派警察进京抓记者被网友成为“最牛县委书记”,2008年初在媒体曝光后被免职,仅仅9个月,不到1年的时间张志国就东山再起,任沈(阳)铁(岭)城际轨道(轻轨)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
四、2008年10月,在担任陕西省宁陕县交通局长期间,因通村公路建设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田为斌被责令辞职。5个月后,他被拟任宁陕县民政局局长。
五、3月24日,有媒体称因“黑砖窑”事件被撤职的山西临汾市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振俊,早已复出并长期担任该县县长助理一职。
六、3月25日,媒体报道称被撤销瓮安县一切党政职务的原县委书记王勤已悄悄“复出”,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一职。
七、 两年前,山西临汾“黑砖窑”虐工案件曾引发举国震惊。作为极端恶性事件,山西省对在该案负有相关责任的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08年3月,因该事件被免职的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段春霞被任命为尧都区区长助理,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曾引起广泛争议,最终尧都区取消该任命。。
2002年中共中央正式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也明确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处分干部也不能一棍子把人打死,都说国家干部是人才,因此要给与这些人为国家作贡献的机会,按说挫折和苦难也是人生重要的财富,如果因为处分能够吸取教训,重新起跑上路,也一定能走的更加扎实和卓有成效。被问责干部不是不能重新启用,不是不能在被提拔,但是首先你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经受相应的处分,而不是悄悄地干活,高调问责后又低调升职。
人们可以关注被文责的官员还有多少复出升职的?
人们可以关注这些人今后走的到底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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