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出钱武装公安是条危险的道路
最近,山西省一家私营煤矿企业的老板捐资800万元为省公安厅购置一架警用直升机,现在这架以该企业名称命名的“兴旺号”警用飞机已经开始在山西上空执行巡逻任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10月12日晨)。随着治安形势的日益复杂以及犯罪手段的不断升级,给公安刑侦部门配备必要的先进装备,乃至飞机都是无可厚非的,也是工作的需要,是有利于社会的治安管理工作的。但采取私营企业捐赠的办法来改进执法条件的做法并不可取。
一、作为国家的执法机构本应完全依靠国家的财政支持,靠纳税人的税款来完成保护纳税人的责任。如果人民政府派出的执法队伍依靠私人馈赠的执法工具来完成执法任务,难免让人顿生疑虑,国家的财政真的困难到这样的程度了吗?连起码的警用设备都要依靠民间赞助?
二、接受馈赠的公安机关使用馈赠的执法工具,容易让人对执法的公正性失去信心,比如真的有那么一天,捐赠公司发生了危害社会的案件,警察真会开着捐赠的飞机到公司执法抓人,那时厅长的感谢致辞往哪搁,如果捐赠公司和其他公司或个人发生纠纷,谁会相信开着捐赠飞机的警察会公正处理?
三、公安机关接受捐赠开了一个危险的先例,飞机能够帮助开展工作的非公安机关一家政府机构,具备接受条件,有人愿意捐赠的也非公安机关一家。如果有条件,也愿意改善条件的机关都纷纷效仿,弄出几架飞机来进行攀比,会造成社会上公私关系的极大混乱。
四、捐的起飞机的人不多,但捐的起汽车又愿意捐赠汽车的人可多的去了。能容许捐赠飞机就没有道理不容许捐赠汽车,能容许公安厅接受飞机就难以说服派出所接受汽车。在当今社会能与公安部门建立些关系毕竟还是具有些非常的意义的,这样搞下去,人们怎么相信公安的独立与公正。
五、公安执法机构只有一个标识,就是人民警察,以前还没有其他别的什么标识,今天“兴旺号”能在天上乱飞,明天还会有其他的什么号的飞机在天上飞来飞去,这究竟是公安执法巡逻呢?还是给人家公司企业做广告呢?可以说今天“兴旺号”的广告价值也远不止800万了。如果人们真的碰到了麻烦是应当向110报警呢?还是向“兴旺号”报警?
六、中国当下有钱的人多的去了,给公安厅投资800万并不算怎么样,考虑到公安部门的特殊性,肯定还有人愿意投资8000万武装一支特种部队,然后也扣上自己公司的大名.如果搞出几支这样的队伍,在天上飞来飞去,人们能有什么安全感?
七、公安系统的装备更新升级是一个系统工程,只增加一架直升飞机不一定能增强多少警方的行为能力,反倒会给警方的正常工作造成诸多的不便以及大幅增加成本开支。飞机要上天首先要经过国家航空管理部门批准开放一定领域的空中管制,如果在管制地区发生案件可能还难以及时出警。建立空中通联系统、地面维护保养机构、配备相应的驾驶员和专业乘警都需要相当大的开支,装备一支精良的空中机队可能真的会使公安系统威风大振,而一家小小的直升飞机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反倒会成为负担,新鲜几个月后还是刀枪入库,那时公安系统可能什么也没得到,而给人家私营公司带来的利益却是实实在在的收入帐中。
所以真正要改善当前的治安环境、提升警察的出警效率、更新公安系统的装备条件、保一方平安,靠私人捐赠实在是杯水车薪,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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