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杂质,少些、明确些(原创)
(2011-09-13 12: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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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药物使用 |
在前几篇说药品质量的博文中,说到了药品的鉴定和含量测定,这是药品质量控制的重要方面。还有一方面也不能少,即对不是药品的那些东西----药品杂质的控制。本文就来说说这方面的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好多药品灾难是由药品的杂质造成的。例如,发生在2006年的齐二药的"亮甲菌素"药害,是由二甘醇造成的;又如,2007年上海华联制药厂注射用"甲氨蝶呤"的药害,是微量硫酸长春新碱所致。不过,这几个案例中,这些杂质是在制剂生产过程中违规带入的,是非常低级可笑的错误。
控制药品的杂质,首要是从控制原料药的杂质开始。在这基础上,加上合格的工艺和管理,才能制出合格的药品。国家标准中对原料药的杂质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有哪些?有多少?
为什么药品中会有杂质,国家会允许有杂质,不是100%的纯品呢?因为在实际中做不到绝对的纯,也没有必要。生产药品所用的化工原料会带来不需要的物质;生产的过程中会产生不需要的物质;储存的过程中,药品会受湿气氧气等的作用,发生一些变化,得到新的物质。在这些过程中,都必然使杂质不期而至。尽管有精制的过程,但还是不能完全除去。
在生产过程中,极力反复除去药品杂质,少些、再少些。不仅是一个工艺水平的问题,其间也有一个经济学的问题。反复精制,尽可能纯,生产上会增加很多繁复的程序。收率降低,则价格高昂,药品会使人们用不起。现实中有一个折中,即允许有少量的杂质,但杂质的含量决不能影响药品的使用(通常使用动物实验的数据来说明),这样可使药品的价格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也有利于生产。
于是在药品标准的制定中,人们会根据实际的需要来确定药品的纯度。对原料药的含量,通常是要求不小于含量的98.5%。那其余的约1.5%是什么呢?就是那些不是药品的东西----药品杂质的总和。控制杂质,就是保持药品的纯度。
这些杂质是什么物质,每一种的量不能超过多少(杂质限量),才不至于影响药品的作用,这些都在药品标准中严格加以规定。根据临床的反应,还会进行调整。
通常人们把药品杂质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大部分药品都可能有的,称作一般杂质;另一类是特定的药品才会有的,即特殊杂质,或有关物质。这样分类,有利于制定标准和实际应用。另外也有按杂质的化学属性,分为无机杂质、有机杂质和残留溶剂等。对一般杂质的标准测定方法,可以通用,被收载在药典的附录上。在具体药品的标准中,写出限量和附录的编号就够了
一般杂质有哪些呢?通常是一些酸根离子(氯化物、硫酸盐),金属阳离子(含重金属离子),有机杂质(易碳化物)、无机杂质(炽灼残渣)、不溶性杂质(溶液澄清度)、水分、残留溶剂、挥发性物质等。
这些杂质,在大部分化学药品的生产中,都可能引进去,故要做检查。有些杂质可以作为信号。如使用盐酸,可能留下氯化物;使用硫酸,可能出现硫酸盐。检查这些物质的限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药品的纯度。
有些物质,如重金属、砷、残留溶剂等,如超过了一定的量,对人体有害,标准中要求严加控制。比如,现对化学反应中使用的有机溶剂,就按照对人体的毒性分为几类,最毒的苯、四氯化碳等,要求尽量避免使用。如不能避免,要求药品中残留苯的含量不超过百万分之二、四氯化碳不超过百万分之四。而对普通的溶剂,如丙酮、乙醇,不超过千分之五就可以了。
下面说说西药(化学药品)的特殊杂质。每一个药品都可能有不同的杂质,由生产过程(工艺)决定。大家知道,有机化学的反应,往往是不能进行完全的,即100%的反应;而且,反应都伴有副反应,有多个产物。而一个药品的生产,往往要经过好几个反应,因此会有多个产物。其中只有一个是我们需要的药品,其余的,尽管很少,都是杂质。不同的工艺,杂质的种类可能不同,标准的控制会不同。因此,药厂的工艺,经审查后,不能自行改变。
通常在标准中,对这些杂质有个宏观的控制,一般总量不超过1%。其中有些杂质人们已经知道是什么,如阿司匹林中的水杨酸杂质,可能是原料的残留,也可能是产品分解后出现,就需要用杂质水杨酸的对照品(国家提供),来做限量检查。在阿司匹林的标准中,水杨酸的含量就限制在千分之一以下(水杨酸的刺激性较大)。
另外一些杂质,人们不一定能清楚它的化学结构,通常叫做有关物质。往往要用精细的分析方法(色谱),来分辨出有多少个物质,每个的量有多大,一般都不能超过0.2%,对总量还有要求。
对含量较大的物质,如大于0.2%,在新药注册的时候,要求说明结构,证明其无毒无害、无刺激性等(药理学实验)。因为量相对较大,有可能起到一些药理作用,需要关注。这在新药研发时,是一个重要的工作,也比较难。
药厂在生产制剂时,必须使用合格的原料药,应向有资质的厂家购买。国家对原料药有严格的管理,药厂生产需要批文,药检所要抽检质量。相比之下,化工厂生产的化工产品的质量控制就松得多。须知,有些药品和工业用的产品、实验室用的试剂和兽药等是同一个物质。但标准不同,即使纯度相同,也不能混用。不然,后果很严重。
举个简单的例子,有些医院因为经济的问题,用工业氧气代替医用氧气给病人使用。因两者的杂质含量标准不同,时有出现医疗事故的报道。工业氧中有较多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炔等对人体极为有害的杂质(医用氧气的杂质限量很小),一旦病人吸入过量,会发生呛咳、结痂等现象,引发或加重呼吸系统的病症,严重者极易造成病人吸氧量不足而出现生命危险。
同样地,用工业乙醇代替药用乙醇,出问题是必然,不出问题是偶然。不能用工业品代替医用药用品,应是一个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