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该由谁来替非物质文化遗产买单?

(2012-08-03 18:57:01)
标签:

杂谈

分类: 山水见闻

该由谁来替非物质文化遗产买单?

丁启阵

 

    参加宝马汽车公司和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2012年宝马文化之旅”活动,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这两天里,参观了锡林浩特的蒙元历史博物馆,东乌珠穆沁旗的蒙民族服服饰公司,马头琴工厂,拜访了道尔潮传人,观看了蒙古包的修建和奶豆腐的制作过程,观赏了牧民的蒙古长调和呼麦表演。一系列的非物质文化展示,令我大开眼界。

    参观过程中,今天下午的“非遗”论坛,大家都在谈论两个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该不该保护?该如何保护?

    不用说,大部分人是主张保护的。当然,我也是主张保护的。但我不是彻底的保护主义论者。在接受腾讯视频记者采访的时候,我表达过大意如下的观点:文化遗产的保护,既不是无分巨细全部加以尽力保护,也不是保护到它们千秋万代传承不辍。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人的兴趣爱好,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不可能一成不变。人生的价值,在于使用自己的头脑,在于创造出新的文化,不能一味地只讲传承,更不能墨守成规。非物质文化遗产,功用如同润滑剂、刹车板,只在一定时间之内、特定的群体之间起作用,起润滑、连结、缓冲等作用,使人类社会减少浮躁、迷茫、混乱。保护“非遗”,可以弥补非正常的、人为因素、特定政治需要引发的文化断裂,例如“文革”对于传统文化的毁灭性破坏。但,不能也不必使文化遗产传至永久。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保护“非遗”,如同敬老院,如同临终关怀,为的是让传统文化遗产,自然、快乐地死去,避免其猝然、痛苦地死去。

    本次活动有“非遗”保护专家的参加,但是,遗憾的是,我没有听到期望中的特别有说服力的关于非遗保护的理论。有个专家说,大家在参观各种非遗文化展示时,都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证明它们都是好东西,应该加以保护。我认为,这种逻辑的说服力其实是相当苍白的。人们感兴趣的东西多了去,不可能一一加以保护。比如,我们对试穿蒙袍有很大的兴趣,但是,我们不可能人人都买一件蒙袍,回家去穿。再比如,大家都喜欢听蒙古族长调、呼麦演唱,但是,当让我们要在交响乐、流行音乐与蒙古族长调、呼麦之间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时,我们未必会选择后者。人们的兴趣、喜爱,是有轻重缓急之分的。

    有专家说,非遗的载体是人,不是物,这说法我赞同。但是,我不赞同他保护“非遗”要从领导、国家最高层领导做起的说法。我认为,保护“非遗”,主要还得从市场规律出发。“非遗”的载体——传人们,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他们都得生存。传人如皮,“非遗”如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政府行政拨款,不可能使一种文化永久传承。道理很简单,那违反了自然规律。相比之下,其功效远不如有实力的企业(例如BMW汽车公司)的赞助,企业的赞助,并非简的慈善性援助,做好了可以是双赢的良性循环,合乎市场经济规律。事实上,与其说“非遗”的载体是传人,还不如说是“非遗”的“消费者”,即大众。任何文化形态,文化产品,只有大众心甘情愿为它们买单的时候,它们才会存在,才会繁荣。历史一再证明,大众心甘情愿买单的文化形态、文化产品,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唐诗、宋词、元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非遗存亡,首脑首责”,也是一种权力崇拜观念下的立论,理应摒弃。

                                            2012-08-02

 

该由谁来替非物质文化遗产买单?
    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潮尔道演唱


该由谁来替非物质文化遗产买单?
国家级潮尔道传承人


该由谁来替非物质文化遗产买单?
搭建蒙古包


该由谁来替非物质文化遗产买单?
制作马头琴


该由谁来替非物质文化遗产买单?

该由谁来替非物质文化遗产买单?
呼麦表演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