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报系”盗贼成因初探
(2012-07-29 09: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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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浮世感想 |
“南方报系”盗贼成因初探
丁启阵
首先声明,我所说的“南方报系”只指大陆地区的报纸,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报纸。
我的切身经验,南方省份(例如浙江、广东)虽然经济发展水平普遍高于北方省份,但报纸稿酬标准普遍低于北方省份与此同时,刊登文章后不向作者支付稿酬的情况,南方省份也比北方省份严重得多。半个世纪以来,物价涨了几百倍,而稿费标准标准岿然不动,分文未涨,这恐怕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大奇迹,中国式的奇迹。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经济愈发达、尊重知识产权的观念愈淡薄的现象呢?我猜测,主要有如下两种可能的原因:
一是,南方普遍存在重商轻文的观念。那里的人们大概认为,经商是挣钱的正途,卖文始终不是生财之道。因此,给作者支付多少稿费,给不给稿费,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而生活在南方的写作者们,也早已接受了这种观念下形成的制度,浑然不觉其对自己权利的践踏。
二是,南方有重义轻利的理论基础。认真说起来,古时候的“永嘉学派”是讲义利并重的。但是,近几十年来,可能是由于“白猫黑猫”理论的浸染,这种思想已经蜕变成重义轻利了。为了降低办报成本,为了给报社职员多谋取利益,少给乃至不给文章作者支付稿酬,都被认为是合乎情理的做法。
此外,也不排除如下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因为稿酬标准太低,南方编辑担心汇寄稿费,反而会给作者尤其是熟识的作者平添跑邮局领取的烦恼,或者让人觉得是羞辱,不寄稿费是为了避免双方的尴尬与难堪;另一种可能是,部分南方编辑比较有经济头脑。比起北方广大同行,他们更懂生财之道,“善假于物”,将他人的稿酬昧为己有,积少成多,亦可发家致富。
说实话,作为一个江南出生长大的人,这样批评南方报纸,我的心里并不好受。但是,我更担心,南方报纸这种随意践踏他人著作权的做法,天长日久,会严重挫伤人们读书、思考、写作的积极性,会将唐宋以来文化教育比较发达的地区、我一直引为骄傲的家乡,摧残成为无人读书、思考、写作的文化荒原,沙漠。
为了家乡能保存一点书香气息,不成为文化沙漠,我甘愿像堂·吉诃德那样,进行一次不可能取胜的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