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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作文和6分作文是一个水平

(2009-06-30 20:31:13)
标签:

杂谈

分类: 天下大事

高考评分的奖惩心态不可取

丁启阵

 

上一篇博客(《在台湾唱卡拉OK》),写了我和几位朋友在游览台湾期间唱卡拉OK自得其乐的故事。马上就有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网友,在评论栏给了我这样一句忠告:“多思考历史和现实,多写点实在的东西。”如此忠告,我没看明白,这位网友究竟是出于忠心耿耿,还是心中耿耿。但是,人家毕竟声明是“忠告”了,我也不能太不领情。为了表示领情,我立即写了这一篇“思考现实”的短文,不知道是否算得上“实在”。

 

近日,媒体曝出关于高考作文的两条爆炸性新闻:湖北武汉考生周海洋古体诗形式作文《站在黄花岗陵园的门口》,获得了满分的成绩;四川绵阳一位姓黄的考生使用古文字写成的作文《深入了解》,只得了6分(也有说8分的)的成绩。

两条新闻,一喜一忧,相映成辉,吸引了众多眼球,人们议论纷纷。

据说今年湖北高考,作文获满分成绩者有四百多份卷子。但是,不少阅卷参加者都向媒体推荐这一篇古体诗形式的《站在黄花岗陵园门口》。这说明,湖北省相关高考阅卷人员对这一篇作文是持激赏态度的。但是,也有古体诗词研究专家提出了异议,认为这是一篇立意平庸、错误百出的古诗体形式作文,应该判它零分。跟湖北省相关高考阅卷人员相反,四川省相关高考阅卷人员,则显然对黄姓考生的作文持排斥的态度。但是,黄姓考生的高中语文老师和许多网友却对评分发出了质疑的声音,认为6分(或8分)的成绩给得太低了。

两篇作文,其中黄姓考生的那一篇是考生事后根据记忆复写、再由他的语文老师释读成简化字的,我都看过。我认为,两省相关高考阅卷人员都有失偏颇:满分太高,6分太少。假如由我评判,两份作文都可以给4045分(满分60分)。我认为,撇开文体驾驭和古文字使用这两个形式因素,单纯从写作角度衡量,两篇作文基本上是一个水平:都没有令人耳目一新的独立思考,没有能够感人的感情表达,没有清新可喜的语言运用,都只能说文字基本通顺,条理比较清楚。湖北卷之所以给满分,有人猜测跟考生表现了比较丰富的历史知识有关。如果这猜测不错,相关阅卷人员就该打板子,他们竟然忘了还有历史科考试。这好比,足球队选拔队员,不是因为足球踢得好,而是因为篮球拍得好——国足不行,或许原因在此?

一个喜欢古体诗,一个喜欢甲骨文,作为高中学生,有这样不同寻常的兴趣爱好,都相当难得。但是,用于作文,两个人的遭遇却如此不同。我认为,其中主要原因是:他们遭遇到的阅卷人员的心态不一样。湖北考生遭遇到的是一群怀着“奖”的心态的阅卷人员,四川考生遭遇到的则是一群怀着“惩”的心态的阅卷人员。

一奖一惩,两省的阅卷人员当然是各有道理的,而且我相信,他们都可以说得头头是道,口水四溅。但是,他们都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他们都在滥用自己的一时心情。湖北相关阅卷人员喜欢(可能还懂点儿,但一定不是精通)古体诗,因此周海洋就侥幸,得到了满分;四川相关阅卷人员厌恶甲骨文(可能是因为自己完全看不懂),因此黄姓考生就倒霉,只得了6分。因为一时间的喜欢或厌恶情绪作怪,他们都忘记了自己真正的职责所在:衡量作文本身的水平。其结果就是,造成了不公平现象。

高考阅卷是替国家选人才,不是给自家选女婿,不能太情绪化。

不少人因为两篇作文都有标新立异、哗众取宠之嫌,而一概加以贬斥。我也不认同这种做法。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标新立异、哗众取宠,是考生的选择和权利,阅卷人员可以也应该透过标新立异、哗众取宠的迷雾,给他们以准确的评判。没有这样火眼金睛的评判者,就不是合格的评判者。

                                              200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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