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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浮世感想 |
鄙视穷人比仇视富人更卑劣
丁启阵
不加区别地仇视富人是错误的,也是愚蠢的。因为,富人也有不少是运用正当手段、通过合理途径致富的。例如勤劳节俭致富,例如发明创造致富,例如技能特异致富,例如兴办实业致富,例如彩民中大奖致富,例如无背景股民炒股票致富。这一类富人,不但不应该受到仇视,还应该受到保护,受到爱护。
对一切富人不问来历出处一律加以尊重是错误的,也是愚蠢的。因为,毕竟这个社会的制度远未完善,人心并不是很古朴。有很多人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和不正当的渠道暴发起家的。例如贩卖毒品致富,例如倒卖文物致富,例如坑蒙拐骗致富,例如利用爹妈亲友关系炒批文卖政策致富,例如通过权钱交易获取丰厚馈赠(学名“受贿”)致富,例如凭借自己手中职权将国有或集体所有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致富。这一类富人,不但应该受到仇视,还应该绳之以法。
无原则地同情穷人是不足取的。因为有些人的贫穷,可能完全是他们自身原因造成的,例如好吃懒做变穷,例如对嫖赌毒有特别的兴趣变穷。对这些穷人,不但不必施以同情,还要加以谴责、教育。
不分青红皂白地认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即凡穷人皆可耻,也是大有问题的。因为,许多人的贫穷可能不是他们自己的缘故。例如身体有先天的缺陷而政府社会福利又无暇顾及受穷,例如出生在穷乡僻壤得不到跟其它地区同胞同等的教育受穷,例如纯粹因为社会分配不公平受穷,例如被某些变动不居的方针政策忽悠变穷,例如遭各色强盗抢夺乃至洗劫变穷。对于这些穷人,社会上有正义感有爱心的人们就不但应该施以同情,还应该施以援手,为他们呼吁,帮助他们脱离贫穷。
从我国这二三十年的情况来看,堕落成穷人的原因往往是一目了然的;而暴发成富人的原因大多扑朔迷离。在这种情况下,最保险最明智的选择,当然是保持中立,既不鄙视穷人,也不仇视富人。但是,人的感情往往难以保持这种不偏不倚的水平状态,总会像跷跷板一样,有所偏颇。
相比较而言,我以为,就目前情况而言,仇视富人的行为比鄙视穷人的行为,具有的合理性稍微大一些。换言之,鄙视穷人比仇视富人更加卑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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