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最高工时可降失业率吗?
(2012-08-14 09: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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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弱国无外交世银退休年龄事倍功半杂谈 |
工业革命初期,已有人担心,机器的出现会抢走大量人手的工作。现时有了计算机,连人脑的工作亦可能会大量消失;这对社会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这当然是好事。没有科技的进步,大部分人的一生都可能要劳劳碌碌为口奔驰;没法有其他更精彩的内容。因此,衡量社会有多进步的其中一个方法,是看人要工作多少时间才能解决他的基本生活;那当然是愈少愈好。
虽然,早在19世纪工人已在争取8小时工作制,但现时仍有很多人每天都得工作超过8小时。这一百多年来,科技进步了这么多,但为甚么工作时间仍没法大幅减下来呢?
这个问题很复杂,既有个人层面的选择,亦有国家层面的竞争问题。
于个人而言,解决了基本生活并不足够,还想物质生活过得更丰裕一些。因此,大多数人仍会拼命工作,买楼、买车、买名牌、出外旅游、品尝美食;而且还要有积累才有安全感。所以,钱好像多多都未搵够,那就只好加班加点,努力工作。
这种心态在华人中比较普遍,但在一些欧美国家,人们可能更喜欢悠闲的生活,所以社会通过了很多法律,规定最高工时与退休年龄,大家都不许多做,以免恶性竞争。
然而,这种立法只在国内有效,对其他国家起不到制约作用。结果,在全球化的竞争压力下,先是企业选择以脚来投票,把生产线以至总部都搬去限制比较少的地方;继而国家也会发现,国力开始与工时长的国家有差距;那就不可不予以正视。
法国曾一度把每周的最高工时降到35小时,即每周工作五日,每日工作七小时,而且不许任意加班,每日最多加班半小时。这样,大家都可以做少一些,把工作分给多些人去做,还可以有多些时间享受生活,真是何乐而不为?
法国的这套法律已行了十年,但法国人逐渐发觉,法国的国力被德国拉阔了,连累法国在欧盟的话语权也降低了。为此,法国不得不修改法例,让企业可以每周工作48小时,等同每周可工作六天,每天工作8小时,以与德国看齐。现实是美国之所以比欧洲强,与美国的劳动法比欧洲相对宽松有关。
这已不是道德上谁对谁错的问题,而是竞争与生存的问题。现实世界仍是以国家为单位,弱国无外交,谈判讲实力地位;世银与国基会在投票时都是计GDP的。如果一个国家在国际谈判上处处吃亏,他的国民任是再努力也可能事倍功半,只能做一些低增值的工作,甚至连工作也不够。
由此看来,除非地球村有一个可以进行一体化管理的机构,可以在全球实施统一的最高工时制,否则单在一国之内,行最高工时是有后遗症的。当面对全球化的竞争时,我们仍不得不以国家的层面来思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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