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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出席某电视台的烽烟节目,与家庭观众一起讨论高租金的问题。我早有心理准备,知道大部分观众都不是喜欢高租金的。如果我要讨观众喜欢,我大可以附和他们,与他们一道埋怨大业主的贪得无厌,不理租客经营困难,还要强行加租,令很多人失去生计。
老实说,我自己也是高租金的受害者。我属下的分行全部都是租回来的,租金是我们机构最大的固定支出,每逢楼市衰退,害到我们差点无法转弯时,就是这笔昂贵但不会立即按市况作出调整的租金支出。谁不想有办法可以令业主不要这么狠心,肯顺应租客的愿望,把租金调低一点?
然而,当我听到一个又一个观众,把高租金的成因归咎为业主为富不仁,指控政府偏帮大业主时,我又觉得这样的观点实在把事情简单化,诉诸情绪并不一定有助问题的解决。因为按这类观众的意见,租金是不用按市场的供求关系去定断,而应该按他们的感觉去定断。这等同要改变香港一向以来的游戏规则,效果可以是十分严重的。因此,我不得不提出一些相反的意见,宁被观众唾骂,也在所不惜。
一向以来,香港商用楼宇的租金都是按市场机制去制定的,政府不会插手干预。所谓市场机制,就是任由业主开天杀价,又任由租客落地还钱。双方只顾自己的利益,而无需照顾别人的需要。如果双方肯妥协,那就有机会签成租约;如果双方都不肯让步,那就只好拉倒。这时,双方都得付出机会成本。业主可能要让物业空置,将来也未必一定租得更高的租金;而租客亦不一定可以用同样的租金租到更理想的物业,甚至因而被逼停业。
这种各自谋取自身利益的较量,市场无时无刻都在进行,政府甚少干预,社会亦不会随意作道德批评。但近年社会的气氛出现了很大的改变,业主维护自己利益的行为已被视为不道德。那么,业主应怎样去订定租金呢?难道又搞公投?但如果拥有业权的业主也不可以厘定自己的物业的租金,那又有谁肯去买物业做业主呢?
此外,社会上亦有意见认为,高租金乃政府政策失误所造成。在住宅市场,政府确可以透过增加土地供应,去调节租金。但在商业楼宇市场,供应已相当足够。有些地方免租半年,业主贴装修费也租不出。大家想租的不是这些地方,而是核心旺地。但这些地方已不能再有新供应,叫政府还有甚么办法?难道要政府指令业主减租,一定要租给某个租客,而不是租给其它肯出更高租金的租客?是否政府不这样做就等同官商勾结?
历史的事实证明,合理的租金,只能透过市场的机制去达至。如果把订租权交给政府或是交给群众,只会造成更严重的资源错配,造成大量经济损失,对基层群众也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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