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雷雨》主要体现了作者的对中国封建家庭的认识,《日出》主要体现了作者对中国现代都市社会的认识,那么《原野》则主要体现了作者对人的精神承受力的理性探讨。《原野》的故事是在一连串血海深仇的背景下展开的:仇虎的父亲仇荣,被当过军阀连长的恶霸地主焦阎王活埋,仇家的土地被抢占,仇家的房屋被烧毁,仇虎的妹妹被送进妓院而惨死,仇虎的未婚妻金子也被焦家的儿子焦大星强占,做了“填房”,仇虎自己也被投进了监狱。
曹禺敢于将《原野》的背景放在自己并不熟悉的农村,并不是要追随时代潮流去表现农村中的阶级斗争,而是要借一个发生在农村的具有传奇性的复仇故事,挖掘一个人在强烈的爱与恨夹击下丰富而脆弱的内心世界,表现人充满反抗意识的原始生命力和复仇者的心理变化。因此,作品一开始就将从狱中逃出来复仇的仇虎,置于欲复仇不能,而欲放弃又不甘的尴尬境地。仇虎胸中燃烧着复仇的火焰,然而,害得他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焦阎王已经先他而去,剩下的只是瞎眼的焦母、懦弱的焦大星,以及尚在摇篮中的小黑子,仇虎不但失去了复仇的对象,而且连复仇的正义性也面临着考验。虽然,仇虎在“父仇子报”、“父债子还”的传统观念支配下,内心几经折磨,终于杀死了大星,并造成了小黑子之死。
但是,究竟是仇虎有意焦母之手杀死了小黑子,还是无意中焦母误杀了自己的孙子,仿佛是作者有意留给读者(观众)的一个谜。然而,正是小黑子之死,导致了仇虎内心情与理的冲突,导致了复仇故事的逆转:由仇虎追杀焦家母子,变成了焦母追杀害死自己孙子的凶手。最后,仇虎逃入森林中,在焦母不舍的追杀中,终于精神崩溃。
长期以来,《原野》都被看作是曹禺的败笔。后来,人们越来越重视这部具有表现主义特征的作品,并将它与曹禺的“三大杰作”《雷雨》、《日出》和《北京人》一起,并称曹禺的“四大杰作”。还有人对它情有独钟,不但将它与《雷雨》、《日出》并称为曹禺的“三个生命”,而且更推崇为“生命三部曲”之最(参见钱理群:《大小舞台之间——曹禺戏剧新论》,浙江文艺出版社,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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