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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官不贪?

(2007-11-16 20:03:23)
标签:

知识/探索

感悟随笔

文化

礼俗

贿赂

反腐

法律

分类: 世象杂感

“礼金”与“贿金”辨

——腐败滋生的土壤分析

  早年在农村工作,深知乡民之间的礼俗,崇尚往来互助。一家有事,动辄全村、闔族出动。比如,过去我地区都是草屋,你看吧,每逢春秋泥房,不用招呼,左邻右舍,自动前来。合泥铡草,抹墙泥顶,不用分配,各人皆会估量本事,自选活计。到了饭口,家近的还不叨扰主家,回去填饱肚子,再来继续帮工。遇上红白喜事,更热闹了,有“大了”出面,号下附近二三十户人家的豁亮场地,掏净家家户户的碗筷盆勺,大摆筵席,宴请全村老少爷们。你听吧,到时满村一片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喧闹庆贺声。每家都要送礼金的,十元、二十、一百、二百,每个年代都有个不成文的通行标准。

  不搞这套“物质”往来行吗?不行。

  因为,农村生活,世世代代,聚族而居,每个农民都被一条无形绳索捆绑在那块土地上了。这种礼尚往来,实际上如同民间的“打会儿”,是一种一辈子,乃至几辈子长时期的经济、劳力的“互助”形式。谁家都有需要别人帮忙的时候,今天他拿了你的,明天你遇到难处,他也必须无偿地伸出援手。倘若你不参与这种“打会儿”,那么轮到你磨盘压手的当口,谁还会支援你呢?

  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的“城市化”突飞猛进,于是,这种乡民的礼俗自然而然地被带进普遍的人际关系之中。它当然会有所变化、演进,但是,那种“传统”的样式被保留、继承下来,不管它是否符合新的现代法制社会需要,人们毫不怀疑它存在的合理与合法性。

  普普通通的公民之间,继续这样做,没什么了不起的,可能仅仅是家庭经济上的一个负担。逢年过节,为什么总有年轻人感慨“随份子”苦不堪言的烦恼?麻烦就出于此。一个单位,人家全都如此,你不随合适吗?人情面子上说不过去。哪怕互相之间“关系”并不铁,根本日后也不会有求于他——就是说不像农民那样是唇齿相依的。

可是,如果它发生在公务员、干部、领导者、上下级、掌权者与企业家或某项工程业务承包者之间呢,是不是就有了一些法律“越界”的问题了呢?

  比如,一个市长的老爸去世,那么他过去以及现在的种种“亲朋好友”,肯定要蜂拥而至,以示慰问、吊唁。应该不应该呢?应该。拿钱不拿钱呢?拿。拿多少叫合理、合法呢?不好说。那个被查处的哈尔滨副市长曾经说过,到了我这个级别,住个院少说也得收个二三十万的。你想想,假如是他的老爸过世,那得接多少礼金?不,“贿金”吧?因为你不是个农民了啊!

  其时,送礼的人不一定都抱有贿赂的目的,我们社会的风俗么,人人都送,我怎么不送呢?市长的家属呢,也不一定存心要索贿,想想要避嫌呢,就让咱家哥们儿出面去收吧。大家看着这种现象,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市长的老爸死了,不也是人么,别人都收礼,人家为什么不能收呢?所以,还是那个副市长又说,“要是我的儿子大么,也没有事。”

  然而,就在这不经意间,肯定已经违犯了党员干部不准收受礼金的规定。——因为,可以毫不犹疑地说,那些送礼者中间肯定有就是抱着贿赂的目的,把大把的金钱塞进来的人。

  为什么每个被制裁的高官,都并不是当了大官以后才开始“受贿”的?那第一次,或者说,有时根本无法查清的哪个是第一次,因为,那种“礼尚往来”的“礼俗”掩盖了“不经意间的受贿”哇。

  ——这就是我国的“传统”国情!

  它是公务员走上经济犯罪的陷阱!

  它是我国社会滋生腐败的肥沃土壤!

  如果我们负责制定这方面党纪国法的人,不高度重视、研究、剖析它,你规定出多少“不准收受礼金”的禁令也白写!一纸空文,屁用也不管!

  老夫业已退休,属游离于功利社会之外一族,尽管如此仍然耳闻目睹到身边的此类“礼金”,即“贿赂”,已成公开。想当个芝麻粒官的人,都要出上一个不少“价码”的礼金,才能挨上点边,遑论红顶子的几品大员呢!

如何改进反腐的法律法规才好呢?上述一点看法,留给当权人去思考吧,吾无能为力也矣!

 

三家村弟子  玄思

2007年11月1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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