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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等于口香糖?(2)

(2006-07-22 06:33:44)
分类: 丰言丰语
  

办了上午的正事;按计划完成了进行了若干天的第三章的最后修改;晚上在枫林小馆和若干朋友聚会,其中几位都是PhD做完了,已经开始工作了,这次携家带小从外地专程赶回来,参加明天的毕业典礼。还有一位是下周答辩,看他们都是一脸的1949年啊!好在席间还有和我一年开始PhD的,都是革命尚未成功阶段,论文和工作也都有些大概眉目了。总感觉PhD好像已经做了半辈子那么长,其实掰着手指头数数,2003年10月开始,到今年10月也才三年,这么一想,又踏实了许多。Take it easy 吧!

 

 

   还是接着说昨晚的话题说网恋和口香糖吧。看俺家评论,多数人是认为网恋是开始甜,后来越来越没味道,所以是口香糖。我觉得听起来有道理啊。

 

   今天一边吃午饭一边把那文章看完了。这里说的网恋,是纯粹的网恋,不见光的那种,就是都不见面的,就在网上谈情说爱。所以这里说的网恋不包括后来从网上发展到网下的恋情。

 

    是这么回事:一个女的,写信求教。她发现她的同居男友在网上和别的女人谈情说爱,她很受伤,但是不知道应不应该质问她男朋友,因为她是盗用了密码,偷偷查看了他的聊天记录,她觉得这手段本身是不太磊落的。可是不跟她男朋友提这事,她又压不住火,而且她感到没法再信任他,于是,她很矛盾,在两难中。她的女朋友安慰她说:网恋就如同吃口香糖啊,其实什么也没吃到,就是模拟了“吃”这个动作而已,因此不必介怀。可她每每看到男友在网上跟别的女人亲密火辣地调情,她还是倍受伤害和煎熬……

 

  开专栏的“知心大姐”则立马指出:口香糖虽然没吃下肚,但是却破坏了胃口,所以必须制止。然后大姐就出了一堆锦囊妙计,如何跟男友摊牌,哪怕暴露自己窃取密码的行为也在所不惜,哪怕鱼死网破也在所不惜,否则该女将永远无法跟男友建立一个互相信任的健康的爱情。

 

  我读了这小文,想的是,如果我有如此遭遇的女朋友,问我怎么办,我会怎么回答。我想,我十有八九是息事宁人的思路,思路基本上和口香糖一样,既然是网上的“出轨”,与实际生活无关,何必太叫真呢?人内心深处总是有不同层面的需求,一个人肯在生活中自律已经不容易了,就任由他在虚拟世界中释放一下被现实压抑着的另一面,又如何呢?我甚至会这样进一步完善我的劝说:他既然肯苦心说谎,既然他肯坚持不于网上情人见面的原则,就说明他还是在意你啊,云云。

 

  其实,我在生活里的确是劝过怀疑丈夫出轨的女友的,思路一律是只要没有眼见为实,一律睁只眼闭只眼。我想我的出发点是不想让女朋友继续烦恼,既然我知道她是改变不了她的丈夫的,她也绝对不想离婚。

 

  我一直不觉得我的做法有何不妥。我们中国人不是一直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吗?

 

  只是,忽然意识到,其实我们的社会现在对不忠越来越宽容了!好像一个有点成就的男人,有点花花草草简直就不是什么缺点,好像一点没有倒不正常了,只要他还肯回家,只要他不休掉糟糠之妻,只要他还肯把钱给老婆花,那实在是大好男人了。忠诚正在沦为夫妻“匹配”的一个法码:如果那个丈夫不够成功,或者说跟老婆旗鼓相当或者不如老婆,那要搞花搞草老婆恐怕是饶不了的;但是一个男人要是要钱有钱,要权有权,甚至还帅,而老婆年老色衰,根本“配不上”老公,那就只有宽容的份了,即:女人没才没貌,只好贤惠了。

 

  也许,一个婚姻里,夫妻之间是应该在平等的基础上互相宽容点;

  但是,我们的社会现在对不忠也许真的是太宽容了。

 

 

11:33pm
 
 
ps:
 
这里提及的网恋的个案,指的是已经有婚姻或者固定男女朋友而在网上与别人再"纸上谈冰"地发展感情的,不包括通过网上结识然后在现实中恋爱的情形.本文不是广义地讨论网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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