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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重税“帽子”下的滑头们

(2009-08-13 00:29:09)
标签:

房产

分类: 地产时评:凡事麻辣烫一下

房地产重税“帽子”下的滑头们

 

时不时的总能听到,有些地产大佬抱怨房地产税负重,甚至把高房价的部分罪责,亦推至高税收身上。然而,近期在国税总局磨刀霍霍的税收稽查风暴中,把房地产业圈定为重要领域。房地产税负到底是重了,还是轻了,与房价一样迷雾重重。

 

查税年年有,今年尤其狂。原因很简单,今年国家银库告急。上半年,全国财政支出同比猛增26.3%,而税收却同比下降6%。而房地产业是重点关注对象,5月就开始行动了,国税总局先后出台《关于房地产新所得税规定》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对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工作进行规范。6月初在国税总局第二批36户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自查名单中,房地产业达到8家,为涉及企业最多的行业。接下来,还要召开全国性的房地产税收工作会议。

 

房地产税收堪称地税中最重要的税种,在部分房地产业发达的城市,占总税收的比重高达3-4成。然而,这有其内在特性,房地产区域属性远远超过其它行业,所以房地产税收多属地方税种。我国房地产税制肯定不太健全,目前共计有10个主要税种,可即使是房地产业和房地产税制成熟的美国,物业税一样是地方税种的老大。

 

照章纳税,是企业的应尽义务,况且还是行业利润率明显高于全社会平均利润率的房地产业。而近几年各地频频曝出的开发商偷税逃税现象,对于这个已经存在诸多非议的行业来说,无异再添污点;同时,也无法与支柱行业的崇高地位相匹配。想当贵族,又没贵族风范;开发商要想整体性的摆脱暴发户形象,看来路还长。

 

企业利己到违法逃税,各行业都不稀罕。房地产业似乎更具丰沃土壤。首先,房地产业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各衙门之间协调的成本较高。比如,征税当然由税务局负责,但土地交易数据由国土部门掌握,房产销售、转让数量与金额,以及房地产开发成本相关的很多数据,都掌握在各地房管局手里,若没这些部门的配合,税务局只能干着急。

 

其次,税务局还喜欢玩“狼来了”。最典型的莫过于土地增值税。2007年初,国税总局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从当年2月1日开始按四级累进制征收土地增值税,当时媒体狂炒这一新闻,搞得开发商胆颤心惊,神经衰弱,孰料直至今日,新政也没能落到实处,依旧按老皇历征税:预缴相当于预售收入1%-3%。二者在纳税额上的差距,可不是一点点,只能让企业偷着乐了。一些老实本分的开发商,每年都对土地增值税清算计提,可税务局不愿多征税,这板子就不能打在开发商屁股上了。

 

所以说,导致当前房地产税收之困局,既有企业有意偷逃之事实,也有税制不合理之原因,还有税务部门自找的麻烦。

 

本文刊发于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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