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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费“潜规则”说不!!!

(2009-03-14 08:30:51)
标签:

3·15

消费者权益日

潜规则

财经

分类: 广告与营销

对消费“潜规则”说不!!!

 

昨天去到本市一家号称是很有档次的酒店吃饭,结账的时候服务员拿来单子告诉我说,您消费了860元,离最低消费1600元,还剩740元。我问他最低消费是怎么算的,他说400元每位,您共四位1600元。服务生拿过点菜单对我说:“您看着上面的燕鲍翅再点两份吧。”我问他:“有包子吗?”答:“我们这儿有上海小笼包。”问:“多少钱一个?”答:“我们这28元一笼,一笼10个,单个不卖。”我说:“那把剩下的钱都点上海小笼包吧。”服务生愣了一会说:“那我去请示一下我们经理。”过了一会经理过来了,那经理认识我,有点客气地说,嵇总给您就按实际消费结吧。

 

其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所有消费都是双相的,买卖双方应该是平等的,由于许多消费者平时并不太介意受到商家“潜规则”的欺骗。但实际上正是消费者的这些牵就,助长了商家对消费者的“不客气”。我想提醒朋友们,我们在每次消费的过程中都应该对商家的所有“潜规则”说不!!!

 

 

 

网友留言:

 

——酒店不但要收开瓶费,如果是刷卡买单,每桌还要加收20元……

 

——护士告诉我,预约床位有附加条件,即从预约当天开始,就得缴纳住院床位费。病人还没躺上病床就开始被收费,如果我等了十天,最后只住了一两天,那我不是亏大了哟?

 

——现在几乎所有的KTV都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食品进入,部分电影院也有类似规定,都强制要求消费者在娱乐场所内购买。实际上这些娱乐场所提供的东西比场所外贵得多,有的甚至要比外面贵一半以上。

 

——奇怪,几乎没见过反映珠宝金饰业的潜规则。你知道吗?用自己的纯金饰去珠宝店换个款式,原金饰不是该珠宝行出品的要按8.5折。而且项链扣、耳环钉不是九九金,要扣出重量。但是,在出售时有没有把这部分重量扣出呢?我想都是算给消费者了。

 

——去香港、澳门旅游超过55岁加400元,小孩多加1200元。合理吗?

 

——机收费应该按秒计费,如1.1分、2.1分等等,都是按2分3分收费,移动公司多收了客户多少话费?

 

 

 

 

 

 

PS:把您遇到的消费“潜规则”写下来和朋友们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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