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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把受雇于人看作是出卖自己(原作于2002年)

(2006-03-26 14:40:50)
分类: 在商言商
受雇于人并不是低人一等,雇佣他人也不是高人一等,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受雇于人是提供体力和脑力资源,雇佣他人是提供资金和脑力资源,大家都是资源的提供者而已。如果受雇于人就是出卖自己,那雇佣他人就更是出卖自己了。

从法律的角度看,雇主雇员都是社会公民,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

当然,从利益角度看,雇员获利少于雇主,但雇主的辛劳和风险远大于雇员,获大利也是合理的。

我自己当老板三年,如果说员工是出卖给我的话,那我可以说我自己不但出卖给了员工,也出卖给了客户和供应商,更出卖给了社会。因为我经营得再差,工资我还必须按时发放,各种费用我必须缴交,各种社会关系我还要去协调,方方面面黑道白道我都要拜会周全,见谁都要点头哈腰,谁都得罪不得,员工有问题我还得出面帮他解决,......有时我们真是感慨:到底谁给谁打工啊?当老板,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老板,很多时候其实比狗还贱,只是员工不知道罢了。
 

原创文章,未经作者允许,请勿转载!

 

作者E-mailpengyangjun@126.com

作者简介:banpeng ,真名彭阳军,另一网名banpeng1,企业经营者和网络活跃分子,19715月生,男性已婚,广东高州人,长期暂住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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