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开发商也不容易的7大表现》一文中,我简单的对“贼”与“开发商”作过比较,但是可能一些读者有些误会,为此,我再重新对“贼”与“开发商”的关系做一个详细阐释,望读者能够理解我的一片苦心。
本来,“贼”给我们的印象可能是那种穿梭于人群中贼眉鼠眼、或穿得邋里邋遢的无业游民。本来,他与我们的开发商一点关系也没有,而且社会属性大不相同,但不知什么原因,许多写家总是把开发商比做贼。
在社会治安中,为了防贼,公安部门大力加强保安系统的安全性,已经让主管部门和老百姓成为很头疼的事情,对于简单的把开发商比做贼,我不是很赞同,但在我看来,开发商和贼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其实在公众眼里,开发商要远比贼更可恨、更卑劣。(注:本文所指开发商只是针对行业内极个别现象,请不要对号入座)
“贼”从字面上看,左边一“贝”,右靠一“戎”,表示为了钱就要“戎马生涯”、生活不安定;“开发商”意为从事开发的商人,可见“贼”和“开发商”的工作性质就有很大差别,但是二者又都是离不开钱财的。
联系:
贼是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别人的钱和物;某些开发商是在广大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取钱财。
贼和某些开发商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普遍不好,几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势。
贼和开发商总是在一次次得手之后会助长自己的贪欲。
区别:
小偷大多是兜里没钱,社会地位低,为生活(生存)所迫才干小偷小模这一行;一些开发商兜里有钱,社会地位高,故意行骗业主,并且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行骗。
贼通常只在晚上作案;而开发商没白天没黑夜的想着法的捞钱。
贼喜欢在风里来雨里去四处流窜;开发商坐在冬暖夏凉、环境优雅的办公室里就能赚钱。
你的钱总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叫贼偷走;而更多的人则是“心甘情愿”的把血汗钱拱手交给开发商。
贼最多把你身上现有的东西顺光;而开发商有可能会抢光你一生的财富,甚至还会逼你去借债,让你变成一个可怜的房奴。
你碰上贼作案时可以破财消灾;你碰上开发商就有可能会让你所有的财富转化成一套所谓的“房子”。
贼作案时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开发商捞钱时理直气壮、无所顾忌。
贼怕人多势众;开发商人越多越高兴,可以借机炒作。
你被贼偷了可以报警;当你的钱进了开发商的兜,惊动谁恐怕都不好要回来。你要告他,他没准还借此又炒作一番。
贼作案时把自己装扮成魔鬼;开发商捞钱时把自己伪装成天使。
贼偷完你的钱他跑;开发商捞完你的钱你跑。
贼钱偷多了叫数额巨大得判刑;开发商捞钱多了有可能算作突出贡献。
贼天天喊着我这是最后一次了;开发商每次都说我才刚刚开始。
贼偷完后就万事大吉,总是无忧无虑;开发商捞完钱后还要对付更多的应酬以及如何对抗政策,处心积虑。
天下可以没有贼;但世上不能没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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