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难转正你还敢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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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毕竟这块在法律上存在空白。但是现在国家针对小产权房的态度强硬,“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
护,国家将严禁“小产权房”进一步发展,所以现在我还没有这个胆量冒这么大的风险。
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开始在全国国土厅局系统“征求意见”,总计49条
新增法条赫然在列。最受人关注的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
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
流转是个焦点。许多人认为城市居民不仅可以购买宅基地自己建房,而且这些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
以获得金融支持和扩大发展。但“征求意见稿”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要有条件流转,不得改变土
地用途。这样的规定也让此前对“小产权房”合法化的想象化为泡影。其实法案很明确,中国的土地
不会私有化。
前在公开叫卖。买房手续极为简单,而且只收很少手续费,格外抢手。这是两年前流行在网络上的新
闻。
当你看到商品房房价太高,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与自己完全绝缘,而同时自己的住房梦又难
以打消时,小产权房曾是多少人实现住房梦的福音!
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低廉的价格。据统计显示,北京“小产权房”主要集中在通州、顺义、怀柔、密
云等远郊区,房价多在每平方米2500元至4000元之间,仅为四环内动辄上万元的商品房价格的25%至
30%。
”。
抹煞了,小产权房走到今天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盘都是以“某某村旧村改造项目”立项的,利益驱动显而易见。他们就是将原来的旧村改造,建成楼
房,节省了地方,本村村民的居住条件满足后,将多余部分进行销售,这样既可以让村集体有所获益
,也解决一些村民的安置工作,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上开发住宅,而后自行销售,并向购房者发放由乡镇政府制作的“房产证”。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与一
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有所不同,其名称是“XX项目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由乡镇人民政府监制,出
卖人为某村民委员会。可见小产权房由“村委会”自行当起了“开发商”。
难掩的风险和显而易见的利益驱动。深处两难境地和尴尬局面的老百姓们如何拿捏好这两者的关系,
如何权衡这两者的轻重则尤为重要。
能够站出来替百姓做主了。面对小产权房不管是一种什么样的政策,如何合理安置已经大量存在的“
小产权房”,是一刀切的推倒?还是由购买者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取得真正产权?政府总算有
了一个明确的态度,当然下一步就是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填补法律空白了,相信关于此会逐步完善。
介绍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开放有关情况说,“小产权房”的产生是违法的,因为它违背了城乡
土地规划利用的总体布局,也违反了关于农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法律程序,所以它本身是不合法的
。因此,违法批准建设“小产权房”,违法开工建设“小产权房”的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小
产权房”绝对不允许再搞,这个是清楚的。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关于小产权房再次重申,对于小
产权房,这里要讲三句话:第一,小产权房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第二,要采取
行之有效的措施,严禁小产权房进一步发展。第三,要深入研究,分类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
历史形成的小产权房问题。
权,不受法律的保护。购买小产权房究竟存在那些风险呢?
户手续。
,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若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
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意见稿)》中提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要有条件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所以我想问一句阁下,在低
房价高风险的小产权房面前,你还敢伸手吗?
史,而今天已远非昨日,希望下手前请三思。这正像社会上流行的“小三”现象一样,虽不合法,但
也自愿;尽管没有具体的法律约束,但毕竟真出了问题你没地说理去,并且你还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
说不出。
陈锡文:小产权房绝不许再建 要保护已购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