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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说法

(2007-04-17 19:00:50)
分类: 杂七杂八
中午和YD、WY吃饭,聊了一些东西,YD作为新任主管和新任爸爸显然在07年将是非常有压力的一年,而巧的事,他今年整三十。销售同事的眼界明显要强于很多其他部门,而他们做事的方法也更对我们很有启示。就拿他的办事处管理来说吧,办事处的同事天高皇帝远一切行动凭自觉,很多人习惯晚睡晚起,经常大半夜不睡早晨也自然起不来,YD觉得一个团队应该是有相似的行为习惯,就要求大家晚上12点之前必须就寝,然而事与愿违,很多人对于不让晚睡这件事持抵触情绪。后来YD更改了策略,跟大家说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为早晨八点半,办事处的同事也必须在八点半进入工作岗位状态。这一下果然奏了效,开始有几个人还熬夜,熬了几次之后就受不了了,每天没有足够的睡眠时间是不行的,于是大家也都实现了在晚12点之前就寝的结果。
一件事情两种说法,给人的感觉就是不一样。不让晚上熬夜有种干涉自由支配时间的味道,而早晨必须到位则是工作需要,其结果是大家欣然接受。
这个事情可以推广到很多方面,比如行政条例,为什么有的看起来就那么的令人抵触,而有的虽然都是一样的要求却亲切和容易接受的多,都是学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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