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一司法所长以调解为名索要两条香烟被免》(作者:贺茂峰)7月5日在《潇湘晨报》首发,引起全国众多媒体高度关注,转载媒体上百家,评论如潮。现将全文刊登如下:
近日,郴州市作风办接到投诉,北湖区原万华岩镇(现撤并成立增福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陈中山借调解纠纷的名义,向当事人的家属索要两条香烟。经调查核实,
陈中山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礼品违纪事实确凿。7月3日,北湖区司法局提请区政法委作出决定,免除其职务。
经查,去年7月,原万华岩镇大树下村两位村民因建房争地发生争斗,当事人陈某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派出所拘留。在调解纠纷中,陈中山让当事人的妻子买两条香烟(价值700元),说可以“帮忙协调关系”请公安机关放人。在收受财物后,陈中山并没有兑现承诺,也没有主动退回香烟。后经有关部门督促,陈这才将烟钱700元和车费20元,支付给当事人。
北湖区作风办调查核实情况后,根据《郴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建议区司法局给予免除陈中山司法所所长职务。北湖区司法局研究决定,陈中山不再担任司法所长职务,调离司法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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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谊军
据7月5日《潇湘晨报》报道,近日,湖南省郴州市作风办接到投诉,该市北湖区原万华岩镇(现撤并成立增福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陈中山借调解纠纷的名义,向当事人的家属索要两条香烟。经调查核实,陈中山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礼品违纪事实确凿。7月3日,北湖区司法局提请区政法委作出决定,免除其职务,调离司法工作岗位。
一个司法所长收受两条香烟,这看似是一件小事:经查,去年7月,原万华岩镇大树下村两位村民因建房争地发生争斗,当事人陈某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派出所拘留。在调解纠纷中,陈中山让当事人的妻子买两条香烟(价值700元),说可以“帮忙协调关系”请公安机关放人。在收受财物后,陈中山并没有兑现承诺,也没有主动退回香烟。后经有关部门督促,才将烟钱700元和车费20元,支付给当事人。
群众之事无小事,作风之事无小事。在党员干部中,关系到老百姓利益,关系到党风政风,关系到政府工作形象等的事情,绝无小事。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把收下“两条香烟”、收点“土特产”、拿点“好处费”等不正之风看作是“理直气壮”的“理所当然”之事,那么,则会让自己从一个“小洞”中逐渐走向深渊,走向不归路。“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先秦•韩非《韩非子•喻老》),此话当牢记于心,警示于行动中!
“小处不可随便”。“小洞不补,大洞叫苦”,甚至,那将使人后悔莫迭。无独有偶,与这个收受“两条香烟”的司法所长相似,现实中也不乏“小处中枪”之人。据7月3日《京华时报》报道,北京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原副乡长、111国道建设指挥部喇叭沟门分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张卫国面对一笔贪污钱款去向,直言平时花钱大手大脚惯了,零花完了——然而,在“零花”的背后,这个小小的“乡官”却有着惊人的“敛财能力”:张卫国伙同他人作虚假评估并发放补偿款,贪污人民币259万余元,伙同他人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2700余万元,且利用主管拆迁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5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9万余元手表两枚!
两条香烟“烧掉”一顶“乌纱帽”警示啥?丢掉“乌纱帽”是“小事”,重要的是坏了一身名节,坏了一身作风,坏了一身正气。“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前车可鉴,我们更多的领导干部,当慎独、慎微、慎权、慎始,面对诱惑心不动、手莫伸,坚守精神家园,不失宗旨本色,当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抵御不良风气,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批评监督,要在人民群众当中树立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伟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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