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都是学校予评估,乏累,但心思还动在思考一系列的人心动静感悟思考。晚课后已经静不下心来写,睡前上网看看,又被现实的不忿所触动;一个人如何敢在这样的人心善恶难辨的境地中培养道德境界:
一、2007年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她去医院,却反被诬。彭宇称,2006年11月20日,他在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
2007年9月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彭宇被判赔45876元。此判决引来社会各界一片哗然。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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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都晚报2月23日报道
“做了好事反倒遭人冤枉,以后谁还敢做好事?”昨日,外地来蓉打工的苏蓉(化名)打进本报求助称,本月18日下午3时左右她将一名倒在沟里的婆婆搀扶起来,没想到婆婆硬说是被她撞倒的,结果自己赔了300多元的医药费。虽然事情已过去好几日,苏蓉仍然觉得很委屈。她希望借本报找到当时的目击证人,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原因还在于你没有撞人,不可能去扶送被撞者,什么逻辑?
三、2月28日,温州发生一起意外事故,76岁的李老太突然摔倒在一辆越野车前,司机下车扶起老太,并叫了一辆三轮车送老人去医院。事后,李老太家属认为,老太是被越野车撞倒的,提出索赔。司机则表示,自己绝对没碰到老人,只是做好事。事后,李老太太的家属认为,是刘子龙驾驶的越野车将老人撞倒的。刘子龙则表示,自己绝对没有碰到老人,当时只是做好事。事发现场的多位目击者也出面作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双方就此事引发了一场争议。而刘子龙的现代越野车也暂被交警扣留。
但老人的三儿子邵先生坚决不认可刘子龙的说法,他说:“如果不是驾驶员把老人撞了,为什么他的车上留有老人的血迹,而且,他事后又报警,还把老人送到医院。种种迹象表明,驾驶员的所作所为不符合常理。医院诊断老人的右肩处粉碎性骨折,而且嘴唇擦伤,刘子龙必须负担治疗费用。面对对方的指责,刘子龙显得异常愤怒,他解释:“车子上有血迹是因为我扶老人起来后,她站不稳,上身靠在了车子上,结果嘴里的血滴落到车上;如果真是我撞了,那我满是灰尘的车子怎么可能没有任何擦过的痕迹;再加上要撞也肯定会把老人的腿撞伤,但老人的双腿安然无恙;报警是因为车子上滴了老人的血,我怕如果径直将车开走,警察来了,说不清。”
2月29日下午2点半,三名事件目击者主动到交警四大队二中队配合调查。
“当时的情况我看得很清楚,越野车根本没有撞到老太太,老人确实是自己摔倒在地的。后来听说老人家属不但不感谢,反而指责做好事的司机,我听了很气愤。要都这样,还有谁敢做好事!”
2月29日下午4点半,记者来到事发现场,正如治安队员金先生所说,狭窄的小路,排起长龙的车辆只能像蜗牛一样爬行。两侧林立的店铺里,许多人还在讨论一天前发生的这件事情。其中很多人也说自己看到了当时的情景,表明情况正如以上三位证人所说,他们纷纷为刘子龙鸣冤,为刘子龙的遭遇嘘唏不已。
事情还无法明确交代,但刘子龙的一番话引人深思。他表示,自己十四岁那年也曾救起一位落水的儿童,自那以后一直以救人为荣,没想到再次救人竟如此受气。以后再碰到类似的情况,真不知道还会不会再伸手去管。
四、昭通市昭阳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官坝村村民陈学清说,自己原本是想做件好事,才把倒在地上的本村老人唐正英背送回家中,没想到不久后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因为被他送回家的老人唐正英说,自己倒地的原因就是被陈学清撞倒的,他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总计各项损失74822元,把陈学清告上了法庭。10月16日,昭通市昭阳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纠纷案。
被告陈学清则称,当晚,他从家里前往商店买烟,走到村民邓某家门左侧,看到原告、也是他妻子的本家婶子唐正英倒在地上,出于好心才上前将其扶起。他说,当时现场有一名骑摩托车的人从他们身边走过,而自己一直将受伤的唐正英搀扶到路边石头上休息并把她背回家中。没想到,自认为做了一件好事,却因此而成了被告。
原告认为如果不是陈学清撞的人,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陈学清则表示:“假如好人好事都不能做的话,这个社会成什么了?中国的传统美德哪里去了?助人为乐反成被告,太冤了太不公平了,假如这次官司都输了,我会继续上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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