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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2006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一)复试分数线
艺术综合考试成绩不低于88分。
(二)复试时间
2007年2月6日(星期二)
(三)复试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田家炳艺术书院)
(四)复试程序
(1)2月5日下午2:00—5:00复试生报到,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地点:艺术与传媒学院院办艺术楼42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文件。
(2)2月6日上午8:00—10:00进行政治笔试;上午10:10—12:30进行专业课笔试;下午2:00开始专业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