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莫以艺术来苛求商业

(2006-12-27 18:29:54)
分类: 影评(正式)

我很赞同阿底的一句话:“艺术电影与商业电影的分界线在哪里,仅以个人的一些粗浅认识来看,简单地说前者不妨称其为作者电影,后者则为消费电影。”从这句话不难看出,艺术电影和商业电影其本质的不同,而也是因为这种不同的存在,也导致了艺术电影和商业电影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几乎是不可调和的。艺术终究是以一种清高的姿态来俯视这个世界,而商业终究是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垂涎着观众的口袋。纯净的自我和恶俗的金钱也因此被对立,纵然这种纯净和恶俗也都仅仅是相对的。

 

难道艺术和商业便始终无法调和?

 

仔细想想,艺术和商业的这种对立,更多的并不是影片的导演所造就的,不同的影迷是使这种矛盾激化的原因。崇尚艺术影片,包括假装崇尚艺术影片的影迷,在谈起商业影片的时候,总是喜欢用艺术影片来表示自己的不屑,这种方式,也成了这些影迷为了将自己和他们眼中的普通影迷区分起来的最有效办法。

 

就这个问题,我和群里的朋友聊天的时候也提起过——难道艺术影片和商业影片的矛盾就真的如此不可调和?

 

电影产生的最初目的便是为了娱乐,因此我们来看待电影这个文化载体的时候不应该忘记其娱乐的本质,而艺术影片,仅仅是电影其衍生出来的一种功能。这个世界,商业影片仍然占据着主流,这个情况永远不会改变,也不可能被改变,这如同畅销书,往往都是快餐品。因此,艺术影片不是电影的全部,更不能用艺术影片来代表电影。

 

明白了这点后,我们就会发现,我们用艺术影片的标准来衡量一部影片的优劣是多么的可笑。这如同你用凡高的标准来评判世界上所有绘画作品的优劣一样不现实。因为你无法用电影的一部分,或者说是电影的一分子,来衡量电影的全部。

 

任何类型的影片都有自己的评判标准,这在电影上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艺术影片有艺术影片的标准,而商业影片也有自己的一种准备,这两种标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这如同崇尚政治题材的柏林电影节是没有资格来鄙视崇尚商业的奥斯卡一样,大家都是各司其职——没有在柏林电影节上得奖的影片,未必就是一部劣质的影片。

 

这便是我对于“贾张之争”的所想所感。

 

《三峡好人》是部好电影,但是导演和其影迷都不能将其作为攻击《黄金甲》的“子弹”之一,而任何喜欢这部影片的朋友,也没有资格鄙视任何一个喜欢《黄金甲》的观众,当然,各位崇尚艺术影片,或者假装崇尚艺术影片的影迷,都不要用《三峡好人》的标准来衡量《黄金甲》这样一部商业影片,也同样不能用如同贾樟柯这样的导演的其他影片,来衡量我们看到的这些投资上亿的影片。大家都没有资格看不起谁,大家都是这个行业的一分子,无论你是导演,还是影迷。

 

不能忘记的一点是,推进这个世界电影的发展恰恰就是商业影片,没有商业影片的良性的市场运作而带来的大量资金,是无法支撑这个庞大的电影工业的良性发展,甚至不少发行公司就用商业影片所赚的钱来支撑其在艺术影片上的亏损。在欧洲有一些基金,就是专门支撑艺术影片的拍摄,他们是不求这些艺术影片的导演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回报,而这些资金哪里来?没有商业,哪有资金?退一步讲,艺术影片的影迷,也有不少是曾经看过商业影片而成长的。

 

莫以艺术来苛求商业,这就是我要说的。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