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不能抛弃人应有的理性
文/刀砍天下
★5月10日16时左右,在乌鲁木齐市赛博特国际汽车城一家汽修店前,因为一条小黑狗对着自己的小孩吠叫并吓到小孩,一名市民拿着铁管追打小黑狗。随后,这一打狗经过被传到网络,打狗市民遭到众多网民谴责,其个人信息也遭到“人肉。最终逼迫打狗者公开道歉,并支付1万元的小狗疗伤费。在事后的对话现场,爱狗人士纠结50多人参加,其中还有人跳上打狗者的车进行踩踏。

爱狗者歇斯底里的疯狂举动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当我看到这次事件时,忽然就想起了一部叫做《平鹰坟》的老电影,在那部老电影里,鹰的权利和尊严远远高于为保卫土地而打死了恶鹰的农民。作为人的权利和尊严成为少数人把玩爱心的廉价牺牲。我原来以为那仅仅是万恶的旧社会才有的非人性的事实,现在看来,我错了。

“平鹰坟事件”和乌鲁木齐的这件事之间,在本质上没有太多的不同。在这场事实上权利意志扭曲变态的丑剧中,人(尤其是被狗吓着的小孩)被彻底忽略了,只有狗的权利和尊严。
当然,这也只是表面。其实狗如同平鹰坟中的鹰一样,绝非该事件的核心存在,核心存在是爱狗者们由存在情绪积淀起来的狂妄,狗只是凌驾于人权之上的施暴可能性。一旦“可能”产生,其“性”就演变成为满足自我傲慢的暴力。
我当然不反对禁止虐待或滥杀动物,也不反对饲养宠物,但万事须以人为本——这是人类社会之人性行为的底限,离开了这一点,几乎所有的行为都会沦为丛林意志的禽兽之举。此前的几十年中,我们已经遭受过同类行为制造的灾难。在那个不是以人为本,而是以某为纲的年代里,无数的人成为权利沦陷的廉价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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