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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蜗居

(2010-09-09 07:23:29)
标签:

陋室

蜗居

杂谈

分类: 说点别的

房间的大小

    我单身而居的地方是一座因学校缩编原因而停用的教学楼里,房间非常简陋,但是面积不算小,南北长八米,东西宽三米五,高度嘛,目测大概四米有余。我很喜欢这样狭长型的房子,因为它便于踱步,加上高度宽裕,房间内也没有任何庸俗而多余的装饰物,会让本来就在很多方面添置我心中的压抑,有了更多用于释放的空间。我这人对住处要求不高,不过也不低。我不太赞赏“良田千倾不过一日三餐,广厦万间只睡卧榻三尺”的那种超然。一个人衣食住行的理想需求,要与自己理性的实际需求与实现这些需求的能力相匹配,过度压抑与过度放大都会让人性受到损害。我最早曾住过五十四平米的小房子,虽然不乏惬意,但终于还是有很多的局促。我晚上涂鸦码字或者思考问题的时候喜欢来回踱步,可狭小的客厅(夜间当书房)只允许我单趟走两步,来回踱步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后来我住的房子越来越大,直至前年的一百四十多平米,同时还有了一处单位分给的九十七平米的“乡间别墅”。不但有了专门的书房,还有了更大的踱步空间,踱步思虑时便更为从容,我甚至可以到“乡间别墅”里去独居“修行”,去体验我终生挚爱的孤独与闲逸。我不得不承认,对于真正的思想家或哲学家来说,即便是身在牢笼也照样可以深刻地去思想。可惜,我只是一俗人,顶多是E·B·怀特笔下的那种自由散漫且自以为是的随笔作者。所以在我,三尺卧榻之地仅仅能满足我的生理需求,其余多出来的部分则是我精神生活的私密空间,我可以在其中思索、犯呆、读书、码字、画画、听音乐、喝啤酒……当然,我并不需要良田千倾、广厦万间,那只能让我在物质的极大丰富中变得支离破碎,如同皇帝老儿,在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中,不可能有完整的情感人格一样。

 

一个人的蜗居

(蜗居主人/照片是经过PS的,将原来的背景换成了黑色,我喜欢沉浸在黑暗里)



廉价台灯

    为了方便读书和码字,也考虑到能够让简陋的房间多一点情调,我到小区外面的杂货市场上买了一盏台灯。淡蓝色的主调配点银灰,色彩表现上还算雅致,加上简练的造型,颇讨我喜欢。买的时候我做了一番笨拙的砍价,二十元的报价经两个讨价回合以十五元成交,够便宜!超市里的动辄就一二百元,我这工薪族是吃不消的。杂货店老板边收纳我的付款,边煞有介事地说我占了大便宜,这种学生用的台灯质量是相当好的,十五元的价格应该是至尊亲情价了。但在我看来,杂货店老板的一番忽悠来自职业养成的习惯,因为很明显,这盏频闪指标可疑的台灯并不适合学生使用。除了家庭困难又有所必需的人家,谁都不会把质量不靠谱的玩意儿给孩子使用,搞不好会毁了那两扇心灵的窗户。好在我是成年人,台灯工作的稳定性于我已无大碍。正像我已“成年”的道德、人格和思想,单位恶劣的文化生态对我已不构成什么影响一样——这或许是成年人比未成年人唯一可以值得大标榜的地方。哼哼,唯一……

 

一个人的蜗居

(陋室一角)

 

小树林

    在我的住所门外,有一片千余平方米的小树林,被几条大小不一的环形水泥路框着,里面设有一些健身设施,加上些许路灯,整个“景致”看上去还不错。由于我们这里住的人不是很多,一到晚上大家就都猫到屋子里,看电视的看电视,聊天的聊天,喝酒的喝酒,上网的上网,偷情的偷情,抠脚丫的抠脚丫,打麻将的打麻将,反正没一个人会到小树林里闲转。所以在晚上,这片小树林就专属于我了。晚上——大都在午夜前后,看书或码字劳累的时候,我就披着大衣、挂上MP3,到小树林里散散步,听听音乐,偶尔也会抽根雪茄,闲适之乐绝不亚于梭罗在瓦尔登湖的陶醉。在地皮四处告紧、房价接连看涨的今天,能这么方便地独自到偌大的树林子里散步简直可以说是一种奢侈。我常对到访的朋友炫耀说,这里就是我的私人花园。有朋友笑话我说,你的?你有产权证吗?我指了指心口,说,有!朋友白了我一眼说,你真“阿Q”。我知道朋友为什么白我一眼,可是我并不“阿Q”,很多时候,精神上的拥有确实远比实际上的拥有更令人感到幸福和满足,您不要以为我这是在吹嘘“距离美学”,真的,相对于精神拥有,实际拥有往往带有更多拥有者所不愿意承受且之前并未意识到的负累,叔本华的一个提醒很说明问题,他说,每个热恋中的人在终于得到他的快感以后,都会体验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失望。我因此常常很希望那些在情事中索爱不成或求婚不得的人们能够懂得其间的真理,那样的话,世间就会减少很多可悲的血案,增加很多高贵的幸福。

一个人的蜗居

(这是后来拍的了,冬天的景比较萧瑟)


 

旧式唱机

    作为音乐爱好者,我屋子里的音乐播放设备也算很齐全了,有MP3,有MP4,有笔记本电脑,有可以插卡和U盘的便携式播放器,还有播放质量超好的音乐手机,但我依然把朋友的一台老旧的留声机“强行霸占”下来。那是一台做工很粗糙的留声机,老旧,但决不是什么古董,顶多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产品。长方形的,大概有五十厘米长,四十多厘米宽,二十多厘米厚,外面裹着红色的布满褶皱的人造革,还带个皮质把手,乍一看上去像个小手提箱。唱机是单声道的,只在上盖的右上方镶了一个茶杯口大小的喇叭,播放效果与我的其它播放设备根本没法比。不过,事物优劣美丑的表现是有条件的,所谓“此一时,彼一时”,在南为橘,在北为枳,世上并不存在永恒不变的东西,包括被文人骚客鼓吹的一塌糊涂的爱情。在那些美的心灵中,即便是一块丑陋的石头,也会充满着生命的灵动之美。而在那些丑恶的灵魂中,即便是绝美的西施,也不过是他们发泄兽欲的工具。留声机播放唱片的时候,不但声音单薄,而且杂音较大——或许是由于唱针已经到了该换的程度,另外唱片的保存质量也有些问题。但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在空荡简陋的房间里点根雪茄,让心情随着唱针悠扬地划过每一个带着岁月沉淀的音符,彼时,会有一种如暗香浮动般的遥远感悄然而至,使人在迷醉中,从当前浮华的七声道时代回到了纯粹而单薄的单声道时代。可惜唱片不多,包括两张损坏的在内,统共才六张,有两张是邓丽君的专辑,三张是豫剧《女驸马》,还有一张是上世纪70年代的流行歌曲集。我将那两张损坏的唱片用图钉订到了我床头“吧台”后面的墙上,用作装饰——“吧台”也是我室内休闲的地方,在那里,总会堆着些味美的啤酒,它们很善解人意,会在深夜的某个时刻,恰到好处地抵达我的兴奋中心。

 

一个人的蜗居

(躺在床上就可以受用的“吧台”)

 

传统化的写作

    但凡不是打算发于博客上的东西,我一律坚持用笔码字,电脑只负责后期“制作”。我并非传统守旧的家伙,很多时候我也玩时尚,比如玩高仿名表啦,在慢摇吧里喝啤酒啦,越来越崇尚萨特式自由啦,但是我就是喜欢随着钢笔在纸面上的游走来体验码字的痛苦与快乐,就像我总是用针式腕表而不是用数显时钟来体验时间一样。每一种存在都有其特定的使命,只有在其特定的使命里,才能展示其最完善同时也最根本的美。写作是书写与作文的统一,汉字的一横一竖,一撇一捺,一勾一折,一点一提,书写的一轻一重,一顿一错,一急一缓,一起一落,都是思想的语法和精神的咏叹,我在其中获得的愉悦享受,丝毫不亚于作文本身。我尤为喜欢在初稿上的修改,看着被各种修改符号和词句搞的乱七八糟的纸面,我就会有一种非常充实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可能来自于我早先画画时的审美沉淀。稿纸完成了它们的使命之后,我一般并不随意丢弃,也不保存,而是尽量采取焚烧的方式告别它们。我把那渺小而简单的燃烧,当做对某段思想时光的祭奠与铭刻。

一个人的蜗居

(这是离陋室二十多步的小莲花池,已经有将近30年的历史了)


 

香醇的雪茄

    其实我是不抽烟的。我抽雪茄完全是因为心境的需要,所以与其说是抽,倒不如说是玩。据说抽雪茄有很多的讲究,比如不能用普通打火机点燃,要用小口抽,不要弹掉烟灰,等等。我觉得这是对那些“术业有专攻”的人而言的,对于我这浮浅的玩家,则毫无意义,况且我特别反感套路化的制式审美,比方说,我就不喜欢在茶艺师的服务中品味茶香与茶韵。无论在哪一种审美方式中,嗅和观也好,捏和抽也好,雪茄都属于次要角色,倘若放到电影里,充其量有两句台词。陋室的主角是我的情绪,或者说的煞有介事点,是我的思想。我不觉得我喜欢雪茄就是受了欧美电影——尤其是巴顿将军的电影形象——的影响,是其粗犷的造型、古朴的颜色和香醇而自然的味道吸引了我。我抽的是一种廉价的雪茄,130毫米、号称手工卷制的那种,才两块钱一支,但较之于价格昂贵的古巴雪茄,它所带有的美学意象毫不逊色。本来嘛,美就是本我,是绝对理念与自然实体的统一,因此再廉价的雪茄也占有绝对的、不可为任何价值观所否定的美。我这可不是葡萄架下的狐狸理论,这是美学真理,记着,您最好工整地记到您的私人笔记里。我特别喜欢在柔和的萨克斯曲中点燃一支雪茄,在袅绕的烟雾中体验生命随时间缓缓流逝的从容与悠扬。我一直认为,这种荡涤了一切凡尘杂念的审美体验才是最为至纯至美的,也更为难得,更多的时候,我们只能在奉献啦、勇敢啦、进步啦等等充满了阶级社会价值判断的审美活动中去领略被俗化与物化了的生命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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