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被当地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据负责侦办此案的鄂州市公安机关介绍,今年7月20日杭州“5·
7”交通肇事案一审判决的消息报道后,熊忠俊即于7月21日以“刘逸明”名义开始在网上发布“胡斌”是替身的帖子,污蔑司法机关和媒体作假包庇。(据8月25日中新网)
单从警方金碧辉煌的理由上看,熊忠俊确实有造谣生事唯恐社会不乱国家不亡的嫌疑,实在是可恶至极,当加刑“躲猫猫”或“做梦梦”,但是,作为合法公民的我却宁愿相信熊忠俊的言论是质疑而非造谣,原因有二。
一是事发现场的肇事者胡斌和庭审现场的嫌疑犯胡斌在形象上确实大相径庭,是个人都有理由怀疑此胡斌是否是彼胡斌。
二是通过事发视频来看,确有一个极像庭审现场之胡斌的人物存在,那个人是谁,至今仍然是个谜,警方对此始终讳莫如深权当五千年来根本没有那个事实。
上述两个原因说明,熊忠俊的言论至少在胡斌形象方面是有事实基础的,也就是说,熊忠俊不是在捏造事实造谣生事为帝国主义、东突分子和达赖集团颠覆国家政权提供可能。如果要抓熊忠俊,那么所有在各种角度上质疑胡斌身份的人都有该抓起来的理由。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远在距杭州千里之外的熊忠俊在质疑时并无探究事实真相的义务,如果任何人对某事提出质疑都要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的话,估计中国基本上就成了鸦雀无声的中国了,尤其是在民众监督仍然疲软的情形下。
这次警方对熊忠俊的抓捕与其说是依法惩治犯罪,倒不如说是事后打击报复,抓捕行为即便最终能凑合着在法律上站住脚,在政治上也必然要损失很多。
这并不是个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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