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丛亮
近日,有电信专家建议华为、中兴可以组成联合体以避免海外价格战。两家企业联合起来进行,可能产生规模经济效应是勿庸置疑的,但是从二者联合的效果、可能性及必要性来说,该建议没有太大的价值,笔者对于上述观点不敢苟同。
首先,合作能否产生预期的积极效果有待商榷。上述电信专家在其观点中也提过,华为与中兴的产品相似程度太大,几乎所有的产品线都是重合的,这样的两家公司联合起来,笔者认为很难产生“1+1>2”的效果,而且,在具体的操作中,二者对于合作尺度的把握又如何把握呢?
其次,合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笔者发现,两位电信专家提到了华为与中兴合作研发,但在市场销售方面进行合作这个层面上几乎没有提及,而要避免价格战必将联合起来进行市场销售方面的合作,否则谈成立联合体避免价格战还有什么意义呢?试问,是华为的市场能够分给中兴抑或是相反?
西方经济学有一个经典的假设,就是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寻求利润最大化是其“天职”,华为与中兴虽然没有什么大的恩怨,但无论在国内市场还是海外市场,都视对方为最重要的竞争对手,在两者的博弈中,惟有采取不合作的竞争才能够在研发能力上不断进步,在销售经验上不断成熟。采取研发与销售上的合作无疑意味着两者要一起做蛋糕,分蛋糕,对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企业来说,让他们来谦让无疑如同天方夜谭,如果两者能够结盟形成价格卡特尔,那么利益的驱使必然使得这个联合体很难长时间维系下去。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华为和中兴处于非常直接的、“你死我活”的竞争关系。
此外,合作的必要性仍需考证。在华为、中兴的国际化战略推进过程中,随遇到一定阻力但总体来说还是高歌猛进,而且来自国外设备制造商的压力远没有诸如国际贸易壁垒之类的大,两者主要需要解决的并不是联合起来共同抵御国际竞争对手的问题,而是积累更多的国际化经验,以应对国际化中面临的复杂政治、文化问题。
但对于两位专家所提出的我国电信运营商和设备商可以联手走出去的建议,笔者深表赞同。对于一些电信行业处于起步阶段的非洲国家来说,由我国电信运营商和制造商提供成本相对较低的全方位的电信网络系统产品及运营的解决方案是非常欢迎的。此外,对于我国电信产业链上国有制造商同运营商的合作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