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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沉痛坦白汇报今天一大糗事如下:
本人,以两个月前中共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运动会女子甲组八百米冠军的身份,于今早6点隆重起床,亲自参加了中共中央电视台全台运动会,本想一鼓作气再创佳绩,结果事与愿违一败涂地。个中原因和个人反思稍后再表。
今晚搭一个新认识的朋友顺风车回家的路上,偶尔得知厮是一信佛之人。于是暗中奇怪,心想,拜托,兄弟,刚才一堆人狼吞虎咽大嚼花江狗肉的时候也没见你嘴软啊,吃得比谁都欢啊,怎么一转身就假模假式信起佛来了呢。
他答曰:“你没见我没吃鱼嘛。”
我回忆了下,确实,在上酸汤鱼的时候,他当下表明了坚决不吃的立场,当时我还颇为纳闷。
我于是这就想不开了,这狗肉吃得,鱼肉就吃不得?这不是传说中的五十步笑百步么?
他一边稳稳地开车,一边答曰:非也。因为此鱼乃“点杀”也。
经他一番解释,我才弄明白,他的意思是狗是在我们来前已经杀了的,是针对一切食客的,我们吃也是随缘而吃;但鱼,是因为我们“点”了,所以才现杀的,而且通常还要验一下货,然后瞬间由一条鲜活生命变成了一锅鲜美肉汤。
我最初的第一反应是,丫太自欺欺人了吧。你或者就干脆“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或者就乖乖地荤腥不沾,哪儿那么多细小的分别啊。他不慌不忙地告诉我,佛家弟子修行有三重境界,一为“戒”,二为“定”,三为“慧”。
简言之,努力克制一切感官欲望,在各方面控制自己的言语和行为,是为“戒” ;加强心灵的修炼,逐渐控制自己的内心,是为“定” ;以训练有素的心,体证并清楚明白深刻难懂的真理,是为“慧”。只有达到了“慧”的境界,才能把感官欲望导向正当的途径。
换句话说,克服自己的恶念,遵守戒律,只吃素是“戒” ;但明白佛经的内蕴,不拘泥于拘束和戒律本身,但遵循自己内心的法则是“定”,更大的彻悟是“慧”。这哥们儿已经过了全“戒”的一关,正在练“定”这一关,而未到“慧”,于是就有了上述的微妙差别。
我颇觉有趣,诚然未全盘理解,但也确实心中灵犀一闪。
联想我自己,两次运动会,相隔不过数月。第一次,轻松无比,在最后50米还有拉开步伐大力冲刺的速度。第二次,疲于奔命,跑到一圈半,已经筋疲力尽,最后的100米,速度直线下滑,之前的优势也丧失殆尽,眼见后来者将我超越,回天乏力。
差距在哪里?
此等变数,全因我心中多了“欲”。须“戒”之,待“定”之,想通此处,心便安了。
阿弥陀佛,我祖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