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怀远能走多远【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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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梁云林开除公职降级岂有此理 |
分类: 心语独白_散文随笔 |
如此怀远能走多远
文/韦步峰
2015年06月09日《中国青年报》发表记者署名文章《教师受辱打学生被开除后经复核改为“降级”》。
该报本文电子版网址:http://zqb.cyol.com/html/2015-06/09/nw.D110000zgqnb_20150609_4-04.htm
全文如下:
合肥6月8日电(记者王磊)从6月4日到6月8日的几天里,安徽省怀远县包集中学教师梁云林的命运经历了“过山车”般的起伏。今天傍晚,怀远县教育局将对他的处分决定从“开除”更改为“降级”,这位47岁的中学高级教师保住了自己的公职。
6月1日,怀远县教育局接到学生家长反映称,包集中学一学生被老师殴打,怀远县教育局即成立工作组介入调查。经查,5月24日晚自习时,包集中学高一(3)班女生马某某把画着一只乌龟并写有“我是乌龟,我怕谁”的纸条贴在梁云林身上。梁云林获知后深感受辱,并在马某某不愿写清事由、不愿撕掉纸条的情况下,动手打了马某某一巴掌。当晚,马某某报案,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6月4日,怀远县教育局发文称,尽管受到学生侮辱,但梁云林身为教师,不应该体罚学生,其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款之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
据了解,此事一出在当地反响强烈,不少教师认为,怀远县教育局的处罚“过重”。与此同时,不少网民也对涉事教师失去公职表示同情,对涉事学生的行为提出了批评。今天下午,怀远县教育局在其官方网站上通报称,6月5日,梁云林向怀远县教育局递交复核申请,教育局接受申请,并开展复核。经复核,县教育局在对梁云林作出开除处分决定时,没有充分考虑梁云林受到学生侮辱这一情节。
怀远县教育局表示,事情发生后,梁云林对体罚学生一事态度端正、认错较好,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经6月8日怀远县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梁云林的开除处分决定变更为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一级。
得知此消息,全体同事义愤填膺。
这是怎样的社会,这是怎样的教育!
痛骂那名胡作非为的“马某某”及其弱智的家长和为此事件作出处理的安徽蚌埠怀远县教育局有关无能领导之后,很想挥毫狂喷,以泄心头之怒。
同时也看到不少针对此事件的评论,无一例外地一齐站在了被处理的梁云林老师一边,痛斥教育官员的无能,痛骂肆意妄为高一女生的狂妄。
——有些话,正如我之欲言。
现摘录两篇如下:
怀远老师被开除的事件,拷问着社会的良知和官员的执政水平
学生在老师背后贴乌龟,反映出这个学生底线的丧失、人伦的缺失、人格的扭曲。老师在这种情况下给学生一记耳光,弘扬的是正气,维护的是尊严。如果老师在这种情况下尚不能奋起反击,那我们的教育要传达给学生什么:让恶嚣张跋扈?让善忍气吞声?教给学生奴性?教给学生屈辱?这和鲁迅笔下看中国人被日本人枪毙还要喝彩的中国人又有何异?
所以,这一记耳光不是不该打,而是打迟了。试想,如果这学生还在孩提时代,一旦做了违规逾礼的事,就有家长的、老师的耳光打上来,他还会有今天的嚣张之举吗?
我们提倡保护未成年人,这固然应当。可是,我们看到的现实是:未成年人令人发指的打骂、凌辱同学,因是未成年人而免于处罚;未成年人抢劫、强奸、甚至杀人,因是未成年人而从轻处罚。我们更像是在保护未成年人犯罪,而不是保护未成年人。因为更多的未成年人犯了罪而能逍遥法外,导致了更多的未成年人甚至成年人受到侵害。社会在发展,法律也该跟进。如果说三、四十年前,中国经济落后,人们普遍营养不良、发育迟缓。十四、五岁的孩子多数身体孱弱,相对于成年人,还是真正的弱势群体。那么现在的十四、五岁的孩子呢?身材的高大自不必说,关键是由于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很多孩子形成了自私、偏执、暴戾、妄自尊大等性格,正是一个攻击性和危险性都极高的人群。我们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划分,应该改改了。如果有官员认为以上说法不对,那就找个十四五岁的孩子,一人发把砍刀,你们单挑试试。
既然说到未成年人保护法,那就再谈谈法律。相信大家在媒体上看到过不少这样的报道吧:官员受贿千万,调到异地任个职务就了事。而现在呢?教师一记耳光,就地开除打破饭碗才罢休。再来比比两者的社会危害性:官员受贿千万,国家财产往往就得损失一亿以上,关键是这种行为更助长了投机心理的泛滥,导致了公平正义的缺失。而教师的一记耳光呢?它压制的是一种嚣张行为,拯救的是一个扭曲灵魂,唤醒的是一种正义风气。两者的结局如此之大,让广大教师情何以堪?
再看怀远教育局的处罚决定,这又是一起典型的拍脑门子决定。因为我们找不到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可以因为老师打学生耳光就可以开除老师的。似乎有一条: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可以开除教师资格。那么,那老师是否符合这一条呢?恕我武断,那老师若真的经常体罚学生,凶恶素著,那学生还敢在他背后贴乌龟吗?那学生之所以敢在老师背后贴乌龟,大约还是因为这老师是良善之辈吧。而教育局的官员之所以敢一拍脑门就把老师开除了,大约还是因为老师是弱势群体吧。可是,怀远教育局的官员们,不要说你们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吏,就是再大的官员,在全国两千万老师面前,也只能是弱势群体。你们以后借着考察、学习之名出来公款旅行的时候,可得小心了,别被老师认出来了,我想多数老师都想给你们一记耳光的。为守候六年杀死拆迁官员的那个人点个赞。的确,当法律不能维护我们的公平正义的时候,一个无权无势的老师,又该用什么来维护自己的公平正义呢?
教师的权益谁来维护?
几年来,屡屡发生教师的权益被侵害的事件,无论是大学生用开水泼在教授脸上,还是五位成年人穿进校园,殴打老师,说什么以后别碰我家少爷,以及刚刚不久发生的怀远县包集中学一学生在老师背后贴乌龟事件,一件件的事儿似乎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改革开放之前,许多教师身处臭老九的地位,时刻被社会上上下下凌辱。
教师的地位什么时候成为大伙羡慕的职业,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有更大的希望去挑战这个世界,如果教师的地位不能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光嘴皮上在吹捧,那么世人并不买账。实际上,世人常常是特别的势利,他们不会关注一个教师怎么样的品德高尚,而是千方百计地把自己与教师进行比较,如果教师得工资超过自己,立马对你羡慕并尊重不已,如果不如,那么鼻子眼朝天,才不管你到底有没有满腹经纶呢?
我不知道教师到底是得罪了谁,只要有点事儿发生,马上会被社会所诟病,似乎整个教师群体都不行一样。更加可悲的是,许多老师都不敢与学生较真,一旦出了什么事儿,最终买单的依旧是老师本人。
教师不敢碰学生,就算说上几句,都要掂量自己的话有没有被录下来。教师节期间,冯群超女士在讲台上谩骂学生固然可恶,但是,学生、家长让其的谈话公布于世算不算是侵权,这常常是许多人忽视的。我们的教师在一线辛辛苦苦的工作,一旦发生了什么事儿,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很少站在教师这一边,总是喜欢干丢车保帅的策略,怀远包集中学一学生在老师背后贴乌龟事件中,教育局官员只看到老师所伸出的的一巴掌,却没看到这一学生道德的沦丧,人格的扭曲,更没看到老师的尊严和人格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与侮辱。结果,教师只能愈来愈懦弱,社会的怒骂只能愈来愈猖狂。
尊师重教,这本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可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的社会愈来愈浮躁,我们这个群体固然有极个别害群之马,但是并不意味着整个群体的道德沦丧,然而,给世人的印象就是教师愈来愈可恶,导致社会不能理解教师,家长不能配合好老师,甚至是教师自己也不知道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提倡文明和谐,要求人与人之间友善,社会应该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但是,职业的不同却造就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似乎社会上下都可以对教师指指点点,自己俨然是天王老子第一。试想想,有文化的人不能够得到社会的尊重,这恰恰是一个时代的悲哀。科教兴国,我觉得一个成熟的国家需要认真地审视这句话,如果连教育都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一味地搞什么GDP,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无非是一个个暴发户而已,真正让社会进步的除了物质的丰富,还有就是人与人之间文明关系的建立。
教师职业需要整个社会重新审视,需要社会上下都来维护权益,真正地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让每个教师都昂起头来做人,如此,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文明和谐,人人之间更加的诚信友善,这又有什么不好呢?
非但如此,还应该找出这件事的始作俑者。例如人肉这个“马某某”到底何许人,连同她的家庭背景,包括查查其父亲,是否有在法院、政府的亲戚,姓甚名谁,查查他们是否向怀远教育局过问此事。
说不定又是一条事关贪腐的重要线索。
既然能够将乌龟趁老师不备而贴到其屁股上,这样的学生也的确大胆妄为,就此来一个全国范围内的通报,以便提醒她未来的同学、同事、丈夫,要时刻小心着,提防她的一举一动,因为稍有不慎便遭控告,败了名声不说,还有被开除公职的可能。
有怀远这样的教育局,也的确是中国教育的悲哀,他们那一干人等,只会为了保住自己头上的乌沙,全然不顾教师利益,更加不顾由此引发的横行于世的歪风邪气,将会愈演愈烈,最终严重伤害教育自己。
这样的怀远,非但自己走不远,还会连累整个教育事业身陷桎梏,败了国家,毁了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