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陵将军14【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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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陵将军14
话说东陵盗掘一案,经特别军事法庭审理结案之后,报请北京军政部军法司宣判执行,可几个月过去了,仍然不见批复。
前文说到孙殿英的大手笔行贿,直接将盗掘出来的重宝送了不少给国民政府的高级大员,包括特别军事法庭的审判长商震,包括主事的阎锡山,也包括孔祥熙,甚至还有蒋介石,凡能左右此案的重要人士,统统有份。再明显不过了,军政部军主脑有没有分得,因为没有文献记录可查,姑且认为没有,可军政部军要批准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的东陵盗掘案的审理结果,没有国民政府相关大员的许可是断不敢胡乱批示的。说到底,还是孙殿英的自保策略起到了作用。
高等军事法庭,按照民国十七年二月十七日公布的陆军审判条例中的规定,审判长必须是上将军衔,审判官必须具备中将身份,法官也须具备少将身份,根据阎锡山的提名,并未获得南京国民政府的完全批准,除审判长商震(晋绥军早期名将,国民革命军陆军二级上将。文武双全,历任河北省主席、山西省主席,河南省主席。抗战时期的第二十集团军总司令、第六战区司令长官,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战后中国驻美军事代表团团长,国民政府参军长、中国驻日代表团团长。是少有的在军事,政治,外交上都有突出表现的人物),批复电文还直接公布了国民政府亲自任命的高等军事法庭其他成员名单,审判官为:阮肇昌(第一集团军)、邱山宁(第二集团军)、李竞容(第三集团军)、周学海(第四集团军),法官为周中曾(北平卫戍司令部军法科长)、张桂(河北剿匪司令部军法处长)。
其实这只是一个看上去更好看的幌子,真正的问题,不在于特别军事法庭组成人员,而在于对案情的全面掌控。第一,清东陵盗掘一案的首犯,应该是第十二军军长孙殿英,这是包括废帝溥仪在内的所有满清遗老所一直呼吁惩处的问题关键——溥仪还发过毒誓,全社会也心知肚明,包括新闻界、政界。而特别军事法庭只是抓了意外翻船的师长谭温江和几个毛贼,实在有辱“高等”或“特别”之“英名”。关于审判此案从一开始就陷入僵局的瓶颈,便在于对谭温江等人的进一步调查,失去了时机,或者更重要,便是孙殿英的行贿起到了重要作用,人为地让当权者失声了。
此其一。
孙殿英自打从娘胎里出来,便被算命先生“称赞”为“可与皇权争雄”之人。等到他得势,清王朝已经完全败落,形同槁木,所能争和斗的,无非是拿了清王朝的最后的势力——遗留的豪华坟墓做文章了。但这毕竟是传说,尽管不少资料也能印证此事,但还是不足信。
最重要的,还是前文说到的,孙殿英是一员福将,在他所经历的一系列人生转折点,每到紧急关头,总有重大事件发生,那么此次清东陵审判结果的并未被通过与执行,与什么重大事件有关呢?
下次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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