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第三帝国党国一体的模式,财政相当大程度被用于供养党员,但是国家财政的结构决定了,纳粹党人还是不能随心所欲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于是各种小金库就越来越多。特别基金是第三帝国腐败的一个核心来源。
我们来计算一下帝国元首阿道夫·希特勒的收入,他利用特别基金建立了自己广泛的私人圈子,经费的来源五花八门:
第一、国家财政、“德国经济界向阿道夫·希特勒捐助基金会”从德国经济界获取的募捐(到1945年高达7亿德国马克);
第二、《我的奋斗》销售所得的版税和稿费(每年有150万到200万帝国马克),这本书得到政府的大力赞助和推广,购买《我的奋斗》是一种义务,比如户籍登记处必须向新婚夫妻提供这本书。
第三、德意志帝国邮政部门因销售带有元首头像的邮票而给希特勒本人的分成(总计5200帝国马克);
第四、希特勒在德尔布吕克——席克勒尔银行还拥有一个“援助基金”账户,其资金来自已经去世的、指定希特勒为继承人的纳粹党追随者的财产。希特勒获取这些遗产,却不用交遗产税。他的律师吕迪格·冯·德·戈尔茨伯爵向财政部门解释的那样,“众所周知,元首、党和国家是一回事”。
希特勒的公私生活是不分的,他的开支主要是馈赠他人,军事精英们每个月都能领到免税的职务津贴,这是数个相当大的一笔钱;最重的还有礼金,陆军元帅得到的礼金平均在25万帝国马克,古德里安大将甚至得到过价值124万帝国马克的地产。希特勒的巨额馈赠并不只是要他们感激卖命,而是有意识地对他们进行腐蚀,操控帝国的军事精英。
(参见《纳粹德国的腐败与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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