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女传》是奥黛丽·赫本拍摄的电影中主题非常严肃的一部作品,这是她与弗雷德·金尼曼导演的第一次合作,塑造了风格不同其以往的崭新艺术形象。弗雷德·金尼曼导演1907年生于奥匈帝国的首都维也纳,他以《正午》成名,四度夺得奥斯卡奖。金尼曼本人的作品主题都比较严肃,立场保持中立,并不刻意倾向一种价值观,而是习惯于将事情说明白,由观众来判断。在这部关于信仰的电影《修女传》中就是这样。
电影讲述了一种信仰的挣扎与幻灭的过程。奥黛丽·赫本出演女主角嘉比雅·范德玛,她是一位医生的女儿,从小就很有医学天分,信奉天主教,理想是到非洲刚果行医行善,出于信仰她主动放弃订婚到修道院接受灵修,成为了路加修女。这部电影罕见的让我们看到真正修道院的生活,充满了清规戒律,个体生活非常的单调。嘉比雅想在这里获得与天主同在的愉悦,她努力克服自己内心种种骄傲与征战,但是又总是出问题。在经历了种种考验后,她终于来到了刚果,这部电影在1958年已经深入还很不安定的非洲实景拍摄了,非常难得。在刚果,比雅遇到了无神论医生福图纳,福图纳告诉充满反叛精神的嘉比雅不要再做修女了,她永远成为不了教会培养的那种修女,应该寻找更适合的自己。
嘉比雅回国后,正好赶上二战爆发,她父亲被德军杀害的消息让她决意还俗,电影的最后呼应开头,嘉比雅摘掉了修女的戒指,一件件脱掉修女的服装,换上自己的衣服,电影用一个长镜头拍摄她离开的背影结束。


信仰之于人的生命来说是重要的,它使得人生充满意义,并获得一种持久的平衡。信仰需要形式操练来保持坚贞,绝对不能是很多中国人爱说的那种“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种鄙弃形式的做法必然为世俗欲望大开方便之门,最终信仰也会堕落,但是另一方面也不可让形式压倒意义,变成一种教条的繁文缛节,两者的平衡还是需要内心不断对信仰的觉解来加以把握。骄傲被基督教视为七宗罪之首,电影中我们看到,修女们灵修的时候连说话也不可以,互相之间甚至只能用手势交流,违反戒律就要自行在大庭广众下忏悔,但是信仰的坚贞并不在于这种苛责,不在于我们内心如何执着于除恶,更多的是如何向善,嘉比雅在二战爆发后,德军明确颁布命令修女可以参与救援但是不要介入抵抗者的运动,她还是放自己手下参与抵抗运动的修女走了,并且表示自己也愿意力所能及的提供帮助,这些都是人物自身对信仰理解变化后的巨大转变。
金尼曼在这部彩色电影中主要突出了黑白两种颜色,泾渭分明的两种色彩恰如生命的两个极端,内心的两种挣扎,也是善恶的两种表象。整部电影节奏平缓,导演没有刻意做出对宗教的态度,而是尊重人物内心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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