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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理论与霍布斯的自然哲学观

(2011-07-15 18:20:37)
标签:

霍布斯

亚里士多德

运动理论

哲学观

基本概念

杂谈

分类: 天下书屋

  霍布斯用运动这一个基本概念来说明任何别的东西。运动着的东西是物质颗粒,它们因为推力而改变空间位置。与亚里士多德的对立非常明显,亚里士多德认为,基本的变化概念包含了潜能的实现,有一个动力因,又有一个终极因。对霍布斯来说,所有的运动都由物理运动来说明。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动力因。

 

  亚里士多德是设法用定性的变化来说明物理运动,霍布斯是设法借助一种量得运动观来说明质的变化。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苹果由绿变红是一个苹果的红色潜能通过成熟的过程得到实现的变化过程。绿苹果是红苹果的质料因。对霍布斯来说,这个过程是物理颗粒的变化。

 

  当用颗粒运动的规律说明所有事物的时候,目的论说明就没意义了。所有的事物都必须用同样的机械原因加以说明,社会因此也被诠释为旋转着、相互碰撞着的各种各样的人类原子。一种是无序的无政府状态,一种是和谐的真正意义上的社会。

 

  这样,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可以追溯到个人的心理关系,然后进一步追溯到生理关系。把社会还原到基本的物质元素和它们的机械力。一旦我们确定了基本性的元素和力,就可以重构社会。霍布斯用一种机械唯物论的方式诠释一个复杂的社会,将其应用于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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