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学不是“神学”,“神学”是用哲学的方法为宗教教义辩护,宗教学是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宗教。
缪勒在建构宗教学这门新学科的时候除了传统宗教的研究外,注意到了对人的“信仰天赋”的研究。
“正如说话的天赋与历史上形成的任何语言无关一样,人类还有一种与历史上形成的任何信仰无关的信仰天赋。如果说我们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的是宗教,我们指的并不是基督徒的宗教或犹太人的宗教,而是一种心理能力或倾向,它与感觉和理性无关,但它使人感觉有“无限者”(the
infinite)的存在,于是神有了各种不同的名称,各种不同的形象。没有这种信仰的能力,就不可能有宗教,连最低级的偶像崇拜和动物崇拜也不可能有。只要我们耐心倾听,在任何宗教中都能听到灵魂的呻吟,那是一种对无限者的渴望,对上帝的爱。”——缪勒《宗教学导论》
缪勒根据这种理解,将宗教学分成了两个部分“比较神学”和“理论神学”。前者研究历史上各种宗教形态,后者则解释宗教信仰的形成条件,即“人的信仰天赋”。前者是宗教学的基础,后者是宗教学的目的。“比较神学”是以比较的方法,以各种宗教为对象“宗教历史学”,“理论神学”是以哲学为主导的,以解释人性为目的的“宗教学原理”。这是不同于“神学”的“人学”。
本文为阅读《宗教学是什么》读书笔记整理,张志刚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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